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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0261 | 发布时间: 2024/2/4 9:39: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56号)和《楚雄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楚政办通〔2024〕1号)要求,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务服务支撑能力

(一)依托省、州平台持续深化赋能机制。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发挥省平台作为全州、全县政务服务总枢纽的作用,提升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公共支撑能力,持续向省平台电子证照系统汇聚电子证照数据,提供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的审批业务印章采集备案,加快存量电子证照加盖电子印章工作,推进审批服务全过程电子印章用章、验章等服务。依托省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推进县级部门、乡镇审批服务信息系统与省平台对接打通,实现全县自然人、法人用户及其他社会组织网上办事一套用户体系。(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务服务渠道统筹和线上线下协同服务机制。依托省州平台,全县各级各部门自行建设的政务服务线上申办和受理端口要整合迁移到省平台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已建成的各类移动政务服务应用要整合并接入省平台移动端,构建全县政务服务唯一网上门户和唯一移动服务端,推动实现全县政务服务“统一申办、一口受理”。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在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和窗口端同源发布、同步更新。进一步整合公安、税务、社保、医保、自然资源等部门自助终端,推动更多政务服务通过集成式综合自助服务终端、政务服务地图等方式延伸至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商圈、银行、通信、邮政、电力、车站、公园等场所。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持续优化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和信息无障碍建设。(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平台运维运营管理机制。与省、州平台互联互通的各部门要做好接入省平台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可用、好用且稳定安全运行,并监测接入省平台相关业务系统的运转情况和数据交换情况,一旦发生故障,在及时采取反馈、纠错等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省平台运维部门。(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务服务供给能力

(四)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全县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要严格落实统一事项实施要素要求,推进同一事项在全县范围内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要在前期开展政务服务“找堵点、疏痛点、解难点”走流程活动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等工作,邀请企业和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务服务体验员走进政务大厅、登录办事平台,聚焦事项覆盖“全、准”与否、办事流程“通、顺”与否等体验政务服务,推动服务流程通畅、服务优化、体验提升。围绕企业和群众的身边事,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区域通办”。县、乡、村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要结合实际,采取延时、错峰、“周末不打烊”“集镇街天集中服务”等服务模式,满足群众差异化办事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跨省通办”协调落实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跨省通办”工作协调落实机制,依托省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建立工作人员沟通联络机制,加强跨区域工作协调对接。各有关部门要在国家和省编制发布“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更多高频事项开展跨省异地办事和点对点“跨省通办”合作,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并将合作事项纳入省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统一发布、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电子证

照应用互通互认工作落实,加大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依托省平台实现电子证照在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全面应用,逐步推动电子证照应用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协同。动态管理电子证照发证用证清单,建立健全共享服务体系,明确电子证照发证、持证、用证、共享、归档保存和移交等环节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国家电子印章管理要求,规范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流程,推动电子印章对接互认,加强电子印章跨层级签章和跨地区可信核验的配套管理,满足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流转验证需求。(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要保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认真落实政务服务数据有序共享机制。规范政务服务

数据采集、共享、使用等流程,依托省平台推动政务服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共享利用。强化政务服务数据目录编制,做好动态更新、同源发布。按照需求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及时规范汇聚至全省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并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新技术应用赋能机制。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分析预判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通过智能问答、智能预审、智能导办等方式,建设企业服务空间和个人服务空间。探索以政务服务码为载体,推进各类卡、码、证承载的数据互通和服务融合,以“码上办”推动服务“马上办”。持续梳理标准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技术应用,加强创新应用快速复用推广,及时对新技术赋能的效果、安全性等进行评估,降低新技术应用成本。(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政务服务问题发现和解决能力

(九)健全办事堵点主动发现机制。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企业、基层一线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需求,设身处地协调解决办事不便、效率不高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渠道,强化与企业、群众的常态化沟通互动,主动发现办事堵点,及时掌握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健全办事堵点高效解决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快速响应、限时整改、监督反馈的管理模式,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政务服务办事堵点,实现受理、转办、办理、反馈、办结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完善解决办事堵点办结回访、“回头看”核查等工作制度,确保堵点问题真正解决到位。及时处理国家平台和省平台转交的投诉建议,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回访,并将投诉建议处理结果同步反馈国家平台和省平台。切实整改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持续完善“以评促改”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健全堵点数据分析应用机制。加强针对办事堵点的数据分析,及时研究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反馈的问题,查找政务服务优化、效能提升的薄弱环节,对苗头性、典型性、集中性问题提前研判,推动破解问题的关口前移,为优化流程、创新服务等提供参考,实现通过解决一个诉求带动破解一类问题、优化一类服务,切实解决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难点堵点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健全堵点解决经验推广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国家在开展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有效制度机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开展创新推广复用工作。鼓励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创新,并适时选取一批在全县、全州、全省开展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有效制度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复制推广,发挥创新示范作用,推动实现“一地创新、多地复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保障能力

(十三)健全政务服务法规制度和标准规则更新机制。围绕政务服务改革需要,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围绕创新政务服务、提高“一网通办”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健全政务服务评估评价机制。坚持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出发点,持续优化完善政务服务评估指标,采取实时信息监测、后台数据采集、实际办事体验等方式开展政务服务能力评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形成整改、反馈、回访、监督等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动全县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健全数字素养能力提升机制。健全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培育体系,创新政务服务人才引进、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壮大数字化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群众使用政务服务平台的技能。开展数字化培训,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运维运营、网络安全保障等有关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健全安全保障机制。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商用密码应用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采取保护措施,加强数据安全、业务安全、接入安全保障,主动发现并及时排除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抓好督促检查,对标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推出更多利企便民举措,切实保障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高效运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