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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3633 | 发布时间: 2018/3/20 15:15:0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审批,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安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姚委〔2015〕13号)精神,设立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姚安县科技局、姚安县粮食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姚安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姚安县科学技术局的职责。

(三)划入原姚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

(四)划出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管理职责。

(五)加强规划对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生产力和空间发展布局、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等方面的职责。

(六)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统筹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及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七)加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和能源战略储备工作,提高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八)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统筹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及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九)加强重点项目稽查工作。

(十)加强对能源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提高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研究分析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的执行,组织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政策。

(四)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我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积极主动争取国家、省、州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政策性贷款项目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策略和目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对全县建设项目和国债资金项目的协调、指导和稽查。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化肥、食糖、药品、能源产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全县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起草和实施。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电、油、气和新能源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负责对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十三)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州对县的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统计工作,制定粮食流通统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县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提出建议;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十四)承担粮食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职责;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职责,研究提出县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建议;拟订粮食流通及县级储备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

(十五)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

(十六)负责制定全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指导各有关部门拟定科技计划;负责制定全县农村及社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参与研究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做好人才引进,工人、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积极分子推荐上报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开发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经济增长。

(十七)负责全县科技管理、科技创新、科技普及工作,开展科技宣传、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科学教育,提高全民科技素质;负责管理省、州下拨及县级预算的科技经费,监督检查课题完成情况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负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科技成果申报、鉴定、评审、评定、验收,负责省、州科技成果申报、评审和奖励;指导县内民营企业制定实施科技创新工作,推动产、学、研结合,强化高新技术引进、应用、开发与推广,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负责组织专家对先进科学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前期调研、论证、评估,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全县肉牛养殖基地科学技术指导工作,培育我县肉牛支柱产业发展。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强化全县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及新产品的开发及保护,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的形成;负责全县科技信息专业网的建设,开发利用科技信息资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十九)承办姚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姚安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稿起草、重要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综治维稳、扶贫、后勤服务、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的党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及行政监察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协助发改局党组整顿全局及各单位、股室的党纪党风,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局的贯彻执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完成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负责承办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事务;组织对全局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进行监督、评议;受理纪检、监察方面的检举、控告以及被检举方、被控告方的申诉;负责对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惩治腐败、严肃党的纪律。

(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

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方面的问题;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赔偿工作;负责全局的普法工作;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拟订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三)综合协调规划股

监测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建议;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有关政策建议,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拟订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研究和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总量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建立和管理。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问题,实施国家、省、州拨款的建设项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负责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储备工作;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建设计划;负责县级机关建设的投资安排;监测分析全县利用外资的状况,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投向;组织编制利用外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向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协助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的外债管理、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审批或审核外商投资、国外贷款、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外资建设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免税确认书的审报和办理工作。

(五)农村经济股

研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水产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全县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建议;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节约规划、生态环境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负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计划,“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计划;编制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

(六)能源和环境保护股

研究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审批上报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研究全县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电力等能源建设的管理;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能源建设项目;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和推行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政策;提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的县财政性贴息资金和补助资金,以及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有关领域污染防治项目县财政性贴息、补助投资安排建议;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牵头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工作;负责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规划;牵头组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初审。

(七)社会发展股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编制社会发展投资计划,审批和安排重点及专项社会发展项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研究人口发展、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人口发展规划、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承担姚安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工业交通股

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综合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和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协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示范项目,申报和协调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产业关键性技术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发展计划;协调实施县级产业关键性技术开发和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计划;组织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产学研联合,协调实施县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布局、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事业进步发展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上报争取交通建设项目;负责工业、交通建设项目发展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九)重点产业股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与审查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设和投资概算;指导和协调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主持或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负责国家、省、州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资金项目的协调、指导和稽查;组织开展对重点项目的稽查;跟踪检查有关行业和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投资政策和规划情况;组织开展对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违规问题处理意见;监测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问题;负责编制流通设施基本建设计划,对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

(十)价格和收费管理股

负责起草价格政策措施;制定实行县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研究提出重要储备物资的管理费用标准、补贴和出库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的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按照国家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省州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规定,负责县管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负责价格审批日常工作;负责价格调控监测和价格认证工作;负责价格管理和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收费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收费的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协调重大收费纠纷;负责收费许可证发放、年度审验和收费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查处各类企业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组织调查、认定和处罚价格欺诈、垄断、哄抬、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解决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开展价格和收费调查工作;受理价格处罚相关案件;负责全县12358价格举报电话信息平台的管理,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价格、收费方面的价格举报,承办价格举报案件,反馈处理结果;负责全县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负责价格收费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及应诉案件的受理;负责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的培训等物价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县价格监测调控日常工作,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等价格监测调控工作。负责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等价格认证工作。

(十一)科技综合管理股

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申报、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大科技攻关计划,优质农产品开发计划,科技试验示范计划;围绕全县重点产业建设,负责引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在全县试验、示范、推广,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产业化;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开展科技下乡及科技宣传、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科学教育活动;编制全县科普工作计划,草拟科普工作文件材料;负责全县工人、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积极分子推荐上报及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县重点支柱产业的技术配套工作,组织科技攻关,解决全县科技发展中带有共性的关键技术难题;负责高新技术及应用技术的引进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实施省、州科技攻关计划、技术创新专项计划、新药研究开发计划,并做好列项后的跟踪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管理科技扶贫工作,对乡镇科技进步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新建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批及指导发展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单位申报省院省校科技合作。

(十二)知识产权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制定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强化全县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及保护,加快具有知识产权产业的形成;负责全县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各部门的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处理涉及本县的专利纠纷;负责科技信息专业网站的建设,开发利用科技信息资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实施省、州信息网络技术开发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并做好列项后的跟踪管理工作;组织省、州科技成果、科学技术奖申报和县级科技成果评审、验收。

(十三)粮食监督检查股

负责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承担全县粮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对粮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粮食质量检验检测,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行业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承担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监管工作,监督执行有关地方粮食质量标准,承担粮食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和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等粮食流通环节实施有关监督检查,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负责指导放心粮油(学生粮)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负责粮食流通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和信息宣传发布、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各级储备粮的管理,负责贯彻落实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仓储设施、粮油工业统计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拟定粮食流通的产业、科技发展规划,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及有关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和粮食安全储存工作,负责指导粮食流通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新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推进粮食流通节粮减损工作,负责军粮供应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军粮供应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落实军粮供应战备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四)粮食调控储备股

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并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规模收购、动用、轮换计划及县级储备粮最低规模的建议计划,负责全县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粮油重点专项调查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及财务会计报表汇总分析工作,指导全县粮食行业财会工作,负责粮食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救灾粮等重点用粮供应工作,承担粮食收购价格和粮油市场价格监测的有关工作,负责落实和监督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储备粮的收储、轮换、验收和动用计划,承担军粮供应统计报表等军粮供应业务,承担楚雄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编制16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

五、其他事项

(一)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重大布局、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配合协调交通运输计划的实施。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并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宏观管理;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县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管理,除此之外的工业及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三)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进出口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煤炭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四)外商投资管理。《姚安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拟订,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

(五)境外投资管理。矿山开发等资源类项目和大额用汇项目在境外投资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县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核准。

(六)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会同县环境保护局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与环保产业有关的工作,县环境保护局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规划范围内制定行业管理计划。

(七)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姚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实施。

(八)原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姚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姚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