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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8619 | 发布时间: 2017/4/1 19:09: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姚安县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姚安县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我县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3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违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云水政监〔2016〕5号)及《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开展违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执法“集中查处”阶段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任务

地下水资源是指存在于地表以下的水体,包括一般地下水和地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本次纳入地下水资源取水许可管理范围的是机电井、取水井,重点是具有经营性质的农业生产用水、工业用水及企事业单位用水等。通过对全县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进行清理和整改,统一纳入取水许可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一)认真开展排查和清理工作。通过排查,逐一整改,实现户证对应,一井一表,依证取水,依法取水,计量取水,进一步规范我县地下水资源取水市场秩序,对无证或过期失效取水许可证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机电井、取水井(无取水许可证)取水;经批准的机电井、取水井已投入运行但尚未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含水务、国土、烟草、企事业等单位筹资建设的机电井);过期失效且不及时申请换发取水许可证取水的。

(二)对不按取水许可规定取水的必须进行整改。主要包括:不按取水许可批准(取水许可证)规定条件取水的;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完备或运行不正常的;取水内容及取水标准的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变更手续的;私自转供水,特别是农业取水井私自向工业工程供水的;不按照规定向县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取水计划,无取水计划取水的。

(三)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通过严厉查处无证取水、不按规定取水和不缴纳水资源费等违规违法取用水行为,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拒缴,恶意拖欠缴纳水资源费,且拒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将对单位或取水户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取水许可,关闭取水井。水资源费征收按《楚雄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水务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物价局等三部门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文件的通知》(楚发改价格〔2012〕5号)执行。城市规划区以外范围取用普通地下水(冷水),生活取水0.20~0.30元每立方米,工业取水0.25~0.50元每立方米(工业用水中的采矿和、冶炼、化工、造纸、建材、印染等高耗水行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属于限制类的企业在各地执行的水资源费标准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05元;属于淘汰类的企业提高0.10元。),工其他取水0.40~0.80元每立方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取用普通地下水(冷水),不低于城市供水平均价格;城市规划区以外范围取用地下水(热水),0.50元每立方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热水),税费合计不低于城市供水平均价格2倍。

(四)严格审批地下水取水许可手续。严禁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并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地下水已受到严重污染区域、开采地下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可能危害建筑物安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开采地下水或者经论证不应当开采地下水的区域内开采地下水资源(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3号)。

(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取水许可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内容详实,并把掌握的取水许可档案资料补录入取水许可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取水许可管理水平,实现我县地下水资源的规范管理。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加快推进我县地下水资源的清理整顿工作,决定成立姚安县地下水资源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雷 波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徐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吉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赋 县水务局局长

马 桑 县发改局局长

胡 进 县财政局局长

马朝辉 县经信局局长

周 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海斌 县环保局局长

周银兵 县住建局局长

董 贵 县农业局局长

张家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毓才 县卫计局局长

杨璧伍 县教育局局长

胡刘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毕耀光 县水务局副局长

梅文强 县烟草公司经理 

阳春红 栋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凌世锋 光禄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玉龙 前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普正武 太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浤 弥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果学超 官屯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建军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乡长

尹 倩 适中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勇 左门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刘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补,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工作事关全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等重要领域。要在全县范围内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用水户和企事业等单位,通过座谈会、散发宣传标语等形式,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取水,有偿用水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完善县域内取水许可管理和审批制度,规范我县的取水市场。

(三)要开展执法培训,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要对我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明确执法依据、严格执法程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2017年2月-6月)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治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按要求开展工作。

2.开展组织宣传。根据清理行动的范围、目标和工作重点,面向全县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全县形成爱护水、节约水、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气。

3.开展摸底调查。通过拉网式排查摸底,查清取水单位或个体的基本概况、取水用途、取水量、计量设施安装、水资源费缴纳情况等。

(二)实施取水许可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0月)

各取水户和相关单位务必于2017年10月31日前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2月底)

县人民政府将对此次地下水资源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县水务局要指导好此次地下水资源清理整顿工作,做好总结和验收,使我县的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和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