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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2023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23087 | 发布时间: 2023/3/8 17:03:3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姚安县2023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2023年烟叶

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全州、全县烟叶生产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项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和烟叶质量,确保完成全年烟叶生产收购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乡镇为单位,从烟叶生产组织、烟叶生产标准化、烟叶收购和加扣分项进行千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烟叶生产组织管理(220分)

1.面积落实与计划分解(100分)。各乡镇烟叶种植规划落实面积与县下达计划种植面积一致计100分。规划田块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认真核实,做到农户与烟田对应、面积与申请一致,核实后分户、分组、分村(社区)、分乡镇逐级汇总后上报县烟草公司备查。移栽结束后,各乡镇要组织对烟农实栽面积与合同签订面积再次逐户逐块核查,核查后烟农实栽面积与合同签订面积不相符的,根据合同调整程序以烟农实栽面积为依据调整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并录入烟叶生产合同管理系统。经抽查,落实面积与下达面积不符的,每少一亩扣0.5分,扣完为止;同乡镇、同村(社区)平均分配烟叶合同,每发现1户扣0.5分,扣完为止;私下交易合同谋取不当利益,每户扣1分,可扣出负分;以烟叶合同计划为手段强制烟农生产其他作物,每户扣1分,可扣出负分;截留计划的,此项不得分。

2.稳定烟农烟区(100分)

(1)稳定烟农队伍(30分)。乡镇新增种烟农户增长率等于(高于)2%(以上一年度合同签订农户数为基数)的计20分;新增种烟农户增长率低于2%的,每少0.1%扣1分,扣完为止;出现种烟农户数减少的,此项不得分。有效控制大户种植,同一乡镇种植主体种植面积不超过60亩的计10分,每超过1户扣0.5分,扣完为止。

(2)永久烟田保护(30分)。对各乡镇落实《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核心烟区工作的通知》(姚政通〔2022〕22号)要求进行考核,根据规划数据,基本烟田被其他产业、设施等占用的,每亩扣0.5分,扣完为止。

(3)核心烟区保护(40分)。以各乡镇2021年采集烟区规划数据中核心烟区比例为标准进行对标考核,100%在规划区内种烟。以乡镇为单位,年度移栽面积中的核心烟区面积占比每低于核心烟区规划比例1%扣0.5分,对规划区域外种植烟叶的,区域外每种植1亩扣0.5分,扣完为止。

3.防灾减灾(20分)。乡镇固定和流动防雹点运行正常的得20分,运行不正常的点每次扣5分,可扣出负分。

(二)烟叶生产标准化管理(400分)

1.品种纯度(120分)。严格落实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强化烟叶品种纯度管控措施,按规划品种安排品种种植及面积计划,确保品种纯度的计120分。全面杜绝烟农自育苗和上袋苗,出现烟农自育苗或上袋苗的,每个点(户)扣5分,可扣出负分并责令铲除;出现田间种植劣杂品种的每亩扣10分,可扣出负分。品种纯度管控与乡镇烟叶工作经费挂钩,每发现1亩劣杂品种扣减县级配套乡镇、村(社区)、村组工作经费总额的2%,直至扣完为止;同一乡镇内劣杂品种种植面积累计达100亩及以上的,取消县对乡镇、对村(社区)的工作经费;被省、州品种管控专项督查通报的乡镇,该项考核计0分,并扣减县级配套乡镇、村(社区)、村组工作经费总额的50%。

2.布局规划(30分)。通过智慧烟区平台数据查询,轮作率80%及以上、核心烟区种植布局达到规划核心烟区比例的计30分。轮作达不到要求,每低1%扣0.5分,出现连作3年及以上田块的每出现一块扣2分;核心烟区种植布局达不到规划核心烟区比例的,每低1%扣1分;布局在有水源保障、排水顺畅的田块,布局不合理的每片扣1分,扣完为止。

3.规模化连片种植(30分)。按山区连片面积不小于50亩,坝区不小于100亩的要求做好种植连片田块规划落实计15分。零星分散种植的每个点扣1分,扣完为止;乡镇完成各级示范样板计15分,其中:栋川镇1000亩以上3片、500亩以上8片;弥兴镇500亩、1000亩以上各1片;官屯镇500亩以上2片、1000亩以上1片;前场镇500亩以上1片;其他乡镇分别打造不低于300亩以上1片。各种烟村级样板、烟叶站样板不低于100亩以上。移栽后实栽面积达不到各级样板要求的每片扣10分,扣完为止。发现连片地块中有其他作物种植的,每发现一片扣5分,扣完为止。样板出现劣杂品种的,每片扣30分,扣完为止,且不论面积多少,一律取消兑现样板工作经费。

4.按节令集中移栽(70分)

(1)预整地(15分)。4月15日前完成预整地的计10分,未按时完成预整地的每片扣2分,扣完为止;预整地后田烟墒高不低于35厘米、地烟墒高不低于30厘米,株行距50厘米×120厘米的计5分,按检查面积,达不到要求的,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2)集中移栽(15分)。5月10日前完成移栽,且膜下小苗移栽面积占比达到70%的计15分。未按时完成移栽面积的,每完不成1%扣1分,膜下小苗移栽面积每不足1%扣1分,扣完为止。

(3)栽足栽实(40分)。以智慧烟区平台数据为依据,现场抽查核实,实际移栽面积少于下达计划面积的,每少1%扣4分,扣完为止。

5.中耕管理(20分)

(1)实时揭膜培土(10分)。种烟区域海拔2000米以下(含2000米)的烟区及各级示范样板,移栽后35—40天内(6月25日前)100%完成揭膜培土工作,达到深提沟高培土(田烟培土后墒高40厘米、地烟墒高35厘米以上),残膜100%集中回收、残叶100%集中处理,田间卫生整洁的计10分,未按时完成揭膜培土或只揭膜不培土的每亩扣0.5分,残膜、残叶不集中回收(处理),田间卫生差的每片扣2分,扣完为止。

(2)封顶打杈和药物抑芽(10分)。封顶打杈未按时完成,田间烟花、烟杈可见(整片面积累计大于1亩)的每片连片扣1分。封顶后100%药物抑芽,药物抑芽落实不到位,烟田烟杈、烟花随处可见(整片面积累计大于1亩)的每片扣1分,扣完为止(采取定时及不定时方式进行检查,综合计算考核得分)。

6.绿色生产(30分)

(1)烟叶安全(20分)。根据县级农残快检中心对2023年烟叶样品农残检测结果,无样品农残超标的不扣分,超标样品数量占比10%(不含10%)以内的扣4分,超标样品数占比10%—30%(不含30%)的扣6分,超标样品数占比30%—50%(不含50%)的扣8分,超标样品数占比50%及以上的此项不得分。

(2)烟叶农残管控(10分)。切实加强烟叶大田农残管控力度,严管高毒高残留农药、烟草禁用农药进入烟田,严格落实采烤前15天禁止使用农药相关要求的计10分。发现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烟田、采烤前15天还在使用农药的,每发现一个点扣2分,发现烟田使用除草剂的,每个点扣4分;可扣出负分。

7.烘烤管理(100分)

(1)新能源烤房建设及使用(30分)。对乡镇2023年新能源烤房建设任务考核,6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的计10分,每完不成1%扣5分,可扣出负分;对2023年新建新能源烤房使用情况考核,100%投入烘烤并实施商品化烘烤的计20分,出现闲置的1座扣2分;未实施商品化烘烤的,每群烤房扣5分,可扣出负分。

(2)烘烤效果(70分)。烟叶成熟采收、分类采编、科学烘烤等措施落实到位,烟叶烘烤效果好的计70分。烤后烟叶中含青、枯烟、杂色占比多的,每个点扣2分,未严格落实“六步三关”烘烤工艺的,每发现1座扣1分,扣完为止。

(三)烟叶收购管理(380分)

1.烟农初分组织管理(80分)。以专业化分级为依托,积极组织合作社、村组全面做好烟农烘烤下杆后的入户去青去杂初分级工作指导和管理,全面提升烟农初分烟叶质量的计40分,组织不力、分级质量差的每个分级点每次扣4分,扣完为止。要求烟农初分级后烟叶达到60—80片/把,把内烟叶达到部位、颜色、长短一致,无掺杂使假和混青混杂烟叶,用麻线扎捆的计40分,达不到一户扣1分,出现塑料制品捆扎的,每户扣2分,扣完为止(采取随机抽查和烟叶收购站点日常记录进行综合考核)。

2.收购管理(300分)

(1)坚持约时约量收购(50分)。严格对“约时定点、集中分级、集中运输、代表交售”收购模式进行考核。工作落实到位、交售农户及数量与约定计划基本一致、入库量均衡、烟农售烟次数在6次及以内的计50分。以收购点为单位,每发现组织管理不到位或效果较差的1次扣5分,扣完为止。交烟次数超过6次的,每户每超过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收购进度(80分)。强化组织,平稳收购,做到均衡入库。从开磅收购开始,以乡镇为单位,累计日平均收购入库进度在1.5%—2.5%之间、最高进度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的计80分,累计日平均进度小于1.5%、当日进度大于合理范围的被通报的,每个点一次扣10分,可扣出负分。50天内100%完成收购任务的计20分,每推后一天扣5分,可扣出负分。

(3)收购质量(100分)。各乡镇收购烟叶移库过程中因等级质量或纯度被州公司通报的每一个批次扣10分,被省公司通报的每一个批次扣20分;各乡镇烟叶收购点平稳收购,不大起大落,县级收购检查和州级收购检查等级合格率及等级纯度达不到要求的,每个批次扣10分,可扣出负分。

(4)等级结构(50分)。C2F收购比例达到20%及以上计20分,每低1%扣5分,扣完为止;C3F收购比例达到27%以上计20分,每低1%扣5分,扣完为止;C1F及有特殊要求等级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上等烟等级形成1级<2级<3级的梯形结构,部位结构比例(下部叶、上部叶)达到全县平均水平的计10分,达不到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5)烟叶收购秩序维护(20分)。各烟叶收购点收购秩序好,严格执行约时定点轮流交售制度,烟叶交售、收购有序进行,有专人进行收购秩序维护并有实效的计20分。不严格执行约时定点轮流交售制度,无专人维护秩序或无工作实效导致秩序混乱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四)加扣分项

加扣分项在本考核办法最终考核结果累计总分折算为百分制的基础上再进行加(扣)分。

1.承办县级会议(现场)效果好的每次加2分,最高加3分;承办州级及以上会议(现场)效果好的每次加4分,最高加5分。

2.“156”工程示范。根据156”示范工程单项实施方案考核折算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的加10分,达不到90分的不加分。

3.合同管理。各乡镇完不成合同收购计划或出现倒买倒卖合同现象,影响全县烟叶生产形象或者举报被查实的,出现任意一项扣20分。凡在9月15日后还未交售过烟叶的合同,每出现一户扣5分。

4.重点技术落实。烟叶生产重点技术及绿色防控示范推广任务,每一个项目100%实施并完成的加2分,完成率90%以上的加1分,90%以下或未实施的不加分。

二、考核结果运用

(一)与乡镇、村(社区)烟叶工作经费挂钩

1.与乡镇工作经费挂钩。折算为百分制后,考核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兑现;考核分在80-90分之间(低于90分),每低1分扣减应兑现总额的2%;80分以下取消兑现。

2.与村(社区)烟叶工作经费挂钩。一是按乡镇人民政府下达各村(社区)烟叶种植、收购计划,按节令完成实栽面积、不种植非规划品种、50天内完成收购任务的,每公斤奖补村(社区)0.12元。完不成下达面积、种植劣杂品种、50天内完不成烟叶收购任务三项其中之一的取消兑现。二是年终通过各乡镇考核评比,考核为烤烟种植先进专业村(社区)的按《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烟叶工作的意见》(姚政发〔2023〕1号)相关要求执行。完不成下达面积、大面积科技措施落实不到位、种植非规划品种、50天内完不成收购任务、生产收购环节出现群体性事件的,一律不得参与烤烟种植先进专业村(社区)评比。

(二)与样板工作经费挂钩

经验收,样板面积不足的取消该片样板工作经费;样板移栽面积足、无茬花性种植,但病虫害严重、长势不均匀、烟花烟杈多,整体生产示范效果差的按50%兑现样板工作经费;种植非规划品种的无论面积大小,一律取消兑现样板经费。

(三)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烟叶生产收购质量工作考核倒数后三位的乡镇,乡镇不得参与政府系列先进评比,乡镇主要领导、分管烟叶生产工作领导不得参与县级相关先进评比。

(四)与县大比拼总成绩挂钩

烟叶工作考核位居全县倒数后3位的乡镇,分别依次扣减该乡镇年度大比拼总成绩10分、15分、20分。

三、其它事项

(一)本考核办法由县烟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时段组织检查考核验收,检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全县。

(二)本考核办法由县烟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