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姚干字〔2022〕42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10月8日会议讨论,决定:
何 清 免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何 静 免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晓庆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朱 琪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三年)。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