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姚干字〔2022〕34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6月6日会议讨论,决定:
唐丽仙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
徐 勇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罗洪晟 免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八级职员)职务;
陈 兰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八级职员);
李兴隆 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八级职员)职务;
肖 雄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