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
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姚安县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区域卫生规划
(2016-2020年)
为加强我县卫生事业的宏观管理,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及《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楚雄州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全面深化,医改工作的不断向纵深推进,《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作为医改配套政策和措施,于2015年3月6日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纲要明确要求,通过省级编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或制定出台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市级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县级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这三个抓手,将每千人口床位、医师、护士等三个核心指标,在省市县三级依次逐级细化,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合理配置我县的卫生资源,增强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步伐,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满足公立医院改革、“医养结合”和多元化就医需求,构建科学、公平、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一节 姚安县基本情况
姚安县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西北部,东邻牟定县,南枕南华县,北接大姚县,西与大理州祥云县隔鱼泡江相望,总面积1803平方公里,2015年全县总人口20.7万人,全县生产总值379746万元,全县辖5镇4乡77个村(居)委会,1205个村民小组。总体而言,全县居民健康状况良好,心脏病、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是导致我县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呈波动状态,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面临的任务繁重。经过长期发展,姚安县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卫生服务体系,截至2015年全县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20个,其中,县级国有医疗卫生机构2个,民营医院2个,妇计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11个,村卫生室9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个体诊所2个;共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871人。县乡两级有在职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87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1人,中职142人,初级324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2名。共有病床426张,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2张。有乡村医生167人,折合每村有乡村医生2.3人,其中:男村医89人,女村医78人;覆盖全县的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已经建立。
全县开放病床911张,千人口病床3.24张,执业(助理)医师302人(千人口医生1.46人),执业注册护士351人(千人口注册护士1.70人),医护比为1:1.16,医护人员数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每万人全科医师数8.5人。
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各种疫苗接种率95%以上,全县连续六年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内;传染病发病率下降到140/10万以下,人均平均预期寿命74岁,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2015年全县共有182238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99.28%。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2.01%,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95.76%,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98.24%,孕产妇健康管理率10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55.73%。
2015年门诊服务量为56.2176万人次,住院服务量为2.5164万人次。全县病床使用率仅为55.6%,其中2个县级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开放床位562张,病床使用率为75.4%;11个乡镇卫生院开放床位118张,病床使用率达到21.4%,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初级卫生保健已通过省市验收,县人民医院已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创建二级甲等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有7个创建一级甲等医院,其余卫生院、妇计中心、疾控中心及民营医院创建一级乙等医院,79个村卫生室完成标准化项目建设。
第二节 姚安县卫生资源状况
经过多年建设,姚安县已具备比较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卫生资源的规模、水平和利用情况总体良好。
一、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体系硬件设施有所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布局合理、运作协调的体系架构基本形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初步实现。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各级各类医院为主体,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和诊所为延伸的医疗服务网络,总体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通过标准化建设和资源整合,基本实现了均衡布局,逐步达到覆盖全县,有效发挥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双重网底作用。通过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区域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质量和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二、资源规模。2015年末,全县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120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个、民营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11个、村卫生室99个、诊所医务室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所、卫生监督所1个)。全县各级各类卫生机构人员总数111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17人(执业/助理医师62人、注册护士285人、药师/士42人、技师/士35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393人),比2010年增加276人。全县平均每千人(按常住人口计算,下同)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67人,较2010年的3.35人增加1.32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882张,其中,医院床位数562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数4.2张,比2010年的3.66张增加0.54张。
三、资源利用。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比较充分。2015年,全县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56.2176万人次,入院人次2.5164万人,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为89.82%,平均住院天数为7.82天。
四、健康水平。全县孕产妇死亡率连续6年为零,2010年至2015年婴儿死亡率由13.36‰降至7.32‰,新生儿死亡率由10.02‰降至5.3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3.91‰降至8.30‰,传染病发病率为140/10万,继续保持在全州较低水平。
第三节 面临的主要形势
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2020年全国贫困县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人口结构和疾病谱的改变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必然带来老龄人口、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这将从总体上改变姚安县人口结构。伴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首要因素。根据调查,目前因恶性肿瘤与呼吸系统疾病死亡已经成为姚安县人口死亡的第一位和第二位死因,脑血管疾病、心脏病死亡率分居第三位、第四位。同时,传染病防治的形势依然严峻,艾滋病等传染病已构成新的威胁,老年疾病对卫生资源的消耗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这些新的情况要求卫计系统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医疗保健的多种需求。
二、县乡一体化建设要求使卫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近年来,我县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潜力大大增强,城乡卫生保健水平差距有所缩小。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未得到根本扭转,主要表现在:相对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集中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卫生机构没有一支稳定的、具有较高学历和适用技术的人才队伍,适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尚不完善;县级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相对增长较快,而农村基层卫生单位仍然难以及时获得适宜配套设备。在卫生资源空间布局上,城区医疗机构过于密集,而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相对缺乏医疗网点,滞后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也难于满足辖区居民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卫生资源配置的失衡,导致了卫生服务功能的错位和供给的失衡,县级医院病人拥挤,承担了本应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卫生院诊治的常见病或健康检查工作,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从总体上降低了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三、信息技术带来医疗模式的转变。计算机、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深刻转变,姚安县可充分利用远程诊疗手段,提升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诊疗手段,转变诊疗模式,留住患者。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国家出台医改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以及省、州、县关于医改的一系列工作指导意见,随着医改的推进,必将打破阻碍姚安县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分配的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在健康保障、服务提供、健康状况方面的差距,实现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提高姚安县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第四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县的卫生工作仍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卫生资源总量小,发展速度不够快,不平衡,卫生服务提供能力弱等问题十分突出,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不相适应。主要是:
一、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表现在资源配置上,卫生资源过多集中在县城,农村卫生基础薄弱,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低下,部分边远山区卫生室缺医少药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内部结构上,普遍存在着重医疗、轻防保的问题,一些符合大众利益,具有更大社会效益的预防保健工作因资源短缺无法正常开展,导致公共卫生资源利用率不高,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着利用率下降的问题,平均每名医生承担门诊人次、住院人次降低,病床利用率持续下降。在医疗设备配置上,注重大设备的投入,忽视常规诊疗设备的配置,有的利用率不高,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与医疗服务需求还不一致,医疗卫生资源短缺与浪费现象并存。
二、人才匮乏,服务能力不强。县人民医院病床规模仅320张,且专科服务能力较弱,学科带头人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全科医生缺乏,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偏低,年龄偏大;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
三、卫生技术人才资源不足。特别是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及其村卫生室缺医情况凸显。由于地方经济欠发达、医疗条件不佳、人员待遇不高等问题,造成优质医学毕业生引进难,即使引进来也难留住等恶性循环。同时,现有医务人员外流的情况在县内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影响了医院优质服务能力的提升。
四、卫生服务体系的系统性不强,效率不高。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建设发展参差不齐,服务效率普遍不高;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社会举办医院之间没有形成有效合作,存在医疗资源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的趋势;虽然通过医改加大了财政投入,但体制机制僵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五、公共卫生基础薄弱。目前,人员缺乏,设施设备不足,人员专业性不强,公共卫生服务团队效果还未显现,工作方式有待改善,健康教育等工作还相对滞后,广大群众的卫生健康知识仍然贫乏。
六、管理模式粗放。多数忽视内涵建设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强,难以满足辖区百姓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时,监管不到位,过度治疗突出,危害百姓健康,各项改革措施有待统筹和深化。
七、供需不对等。旺盛的医疗服务需求与我县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优质资源匮乏的现状所带来的医院既要超负荷运转,又要全力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形成很大压力。
八、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不足。我县因财政困难,政府投入难以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区域卫生规划是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对辖区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是卫生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合理配置区域内卫生资源和有效利用卫生资源的必然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全县各族人民健康水平为宗旨,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兜底线、补短板”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立足我县卫生资源配置现状,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卫生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从资源总量、结构、布局调控入手,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相结合,突出公益、公平、效率,调整存量、发展增量、优化结构,逐步建立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层次清晰、能级对应、结构科学、方便可及、合理利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按照“确保公益、促进均衡、激发活力”的要求,盘活存量、发展增量、注重质量,优化卫生资源的配置、利用和效能,维护城乡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发挥卫生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实现经济社会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坚持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五、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节 规划目标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要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到2020年建成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布局配置合理、功能定位明确、资源利用优化、规模发展适宜、内部运行高效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和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全县人口平均寿命、婴幼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等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州先进水平行列,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表1: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
2020年 目标 |
2015年 现状 |
指 标 性 质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6 |
3.24 |
指导性 |
医院(张) |
4.7 |
3.64 |
指导性 |
公立医院(张) |
3.3 |
3.04 |
指导性 |
其中:县办及以上医院(张) |
3.20 |
3.04 |
指导性 |
其他公立医院(张) |
0.10 |
0 |
指导性 |
社会办医院(张) |
1.0 |
0.6 |
指导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
1.3 |
0.82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5 |
1.46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14 |
1.70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83 |
0.46 |
指导性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 |
0.85 |
约束性 |
医护比 |
1∶1.25 |
1:1.16 |
指导性 |
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1000 |
593 |
指导性 |
一、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适宜、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布局和有效利用,形成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资源配置格局,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各类资源短板得到切实弥补,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二、显著提升医疗卫生体系整体效能。政府统筹各方资源、调控卫生事业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托体制机制创新和卫生信息化手段,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既有效发挥各自功能,又协同配合,形成开放式资源体系,整体资源优势充分体现。
三、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规范民营医院。以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为特色,发展中彝医特色,预防与治疗相结合,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
第四节 区域卫生规划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公立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要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在基本医疗、危重症、疑难杂症诊疗、医疗急救、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康复、卫生监督、卫生应急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承担相应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和政府指定的各项任务。社会举办的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居民不同层次健康需求的有效途径之一,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并在提供特需服务方面承担重要职责。
二、确定区域卫生发展与资源配置重点。在全面、深入分析区域内人群卫生服务需要和需求以及变化趋势,结合当地卫生资源现状以及卫生工作方针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确定以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核心,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的发展思路和资源配置重点。在资源调整方向上,要引导卫生资源向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流动,形成方向明确、重点突出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本区域卫生服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相适应。
三、科学规划卫生资源的总量、机构和布局。在充分考虑区域内社会人口、地理环境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特征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总量、比例、规模、布局和结构。在卫生资源供给大于需求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增量,同时将存量向短缺的地方调整;在供给小于需求的地区,要采取适宜政策促进发展,同时也要注意对布局和结构的合理规划和调整,新增卫生资源要以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为重点,向薄弱区域和薄弱领域倾斜,增强卫生资源的综合服务能力。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布局
第一节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架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室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是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急救、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机构。
第二节 医院规划设置
一、公立医院
(一)功能定位。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必须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县办医院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二)机构设置。依据我县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级综合医院(县人民医院)和1个县中医类医院(县中医医院)和1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县人民医院
姚安县人民医院是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十三”五期间,县人民医院要加速发展,床位达到420张,成为姚安县的综合性医疗中心;重点发展心脑血管、消化、呼吸、创伤急救等专科,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技术水平;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州级和省级对口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包括: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县人民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加强重点专科建设;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2014-2017年,完成县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的建设,建筑面积4.3万平米。到2020年,基本完成微创、影像、放射、麻醉、心血管、ICU、核磁等功能科室的重大设备采购项目。
2.县中医医院
通过异地新建,到2020年姚安县中医院床位建设规模将达到250张,先期开放200张病床,充分发挥中医特色,服务能力和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重点打造老年病科、神经内科、骨伤、康复等特色专科,打造成姚安地区的康复医疗中心;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州级和省级对口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包括: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县中医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加强重点专科建设,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以近200张床位的康复病区为龙头,整合乡镇卫生院的床位资源,打造全县的康复护理医疗网络,负责全县居民慢性病和急性病康复期的住院治疗;到2020年,基本完成血液、康复、检验、ICU等功能科室的重大设备采购项目。
3.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通过2015-2017年完成迁建工程I期—妇幼保健综合大楼项目建设,床位达到20张,建筑面积4500平米,到2020年完成II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900平方米。基本完成检验、影像、放射等功能科室的重大设备采购项目。
(三)床位配置原则。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控制床位的过快增长。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3.3张(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床位)。其中,县医院床位数2张;县中医院床位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20张配置。
表2: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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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办医院
(一)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专科化发展。姚安县社会办医疗资源丰富,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二)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0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社会办医发展项目。2016-2020年,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转型1-2所老年护理、康复、医疗美容、临终关怀、医学检验等新兴和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
第三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设置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推广中彝医适宜技术,建成全州统一、标准、规范的中彝医馆,为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特色中彝药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定: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建筑面积为1400平米;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建筑面积为2000平米;每千服务人口设置0.3-0.6张床位,原则上不超过50张;社区服务站服务人口为0.8-1万人,建筑面积在150-220平米之间。
2020年,全县共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2017-2020年,完成姚安县栋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为2000平米,规划床位40张。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全县设置乡镇卫生院仍为11个,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光禄、前场、弥兴3个乡镇设中心乡镇卫生院。在姚安县人民医院搬迁后办公大楼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1600平方米;每千服务人口设置0.3-0.6张床位,原则上不超过50张;社区服务站服务人口为1-2万人。
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在栋川镇东、南、西、北街范围内各设1个社区服务站。
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地区可在自然村设置医疗点或增设村卫生室。全县可设村卫生室99个。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三、床位配置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3张,重点加强中医康复病床的设置。
第四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规划设置
一、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急救、卫生监督执法等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包括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二、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鼓励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我县行政区划内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一个。县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承担相关工作。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硬件建设和能力建设,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姚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新建搬迁,不断改善和提高各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增强三级预防保健网络之间协调联动的能力,加强疫情监测网络的建设,建设合理、高效和反应灵敏的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做到人员、经费、装备、业务用房和职能五配套;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工作,预防和控制重点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管理网络和提高处置能力;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指导、培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二)卫生监督机构
根据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职责,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的设置,由其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整合卫生计生监督队伍资源优势,重点做好计划生育、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监督综合执法工作。
(三)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整合原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所的人、财、物优势,县妇幼保健院与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合并,成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十三五”期间完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新建搬迁。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并入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
(四)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1.规划目标。
至2020年,建成机构健全、设施配套、装备适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的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点三级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网络联网联动、运转协调、覆盖城乡各地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2.全县设1个120急救中心,原则上中心卫生院设一个急救站,一般乡镇卫生院设急救站点。
3.规划布局。
规划急救中心1个:依托姚安县人民医院。
规划急救站3个:弥兴、光禄、前场。
规划急救点5个:大河口、官屯、太平、适中、左门。
(五)精神卫生防治
按照省、州卫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建立以姚安县精神病医院(姚安县龙岗卫生院)为龙头,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的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区精神卫生综合防治体系。全面完成县精神病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16-2018年完成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建筑面积约4000平米,计划投资1200万元。从2017年起,按1人/10万/每年标准,逐年增加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到2020年,精神科床位设置达100张。逐步完成相关设备的配置。2020年,力争服务能力达精神专科二级医院标准。
(六)采供血机构
我县暂不具备设置采供血机构,日常采供血工作以州中心血
站为主,临床用血依托县人民医院设1个中心储血库。
第五节 构建区域医疗卫生中心
建设县级医疗卫生中心。通过对口帮扶,依托县二级医院或医疗技术强、服务能力佳的专科医院,在县级区域内打造县级医疗卫生中心。县级医疗卫生中心面向区域内群众提供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培训和指导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带动区域内医疗技术水平发展。
第六节 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
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防治结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开展。为妇女儿童提供涵盖全生命周期的保健和临床相结合的健康服务,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协调配合,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童的转诊和救治。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
二、中西医结合。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发挥我州中医(彝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建立健全中医药(彝医药)发展机制,加强中(彝)医药队伍建设,健全中(彝)医药管理体系、中(彝)医药继承创新体系和中(彝)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西医在疾病预防、临床治疗、医学科研方面的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加大中医医院信息化支持力度。到2020年,我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类医院标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上下联动。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不同级别医院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诊疗格局。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实现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急慢分治的制度,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四、医养结合。根据我县地理气候的条件,建立不同类型养老模式。同时加强综合医院、中(彝)医医院、老年医院、康复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引导发展老年长期医疗照料机构,加快增加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资源数量和提高服务质量。从常见病、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方面重点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老年人服务能力。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彝)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五、多元发展。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率。社会力量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竞争或招标等多种形式、多个渠道投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积极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民营卫生机构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章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第一节 医疗机构床位配置
依据当地居民医疗服务需求量、疾病谱、医院工作量、床位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住院天数,在充分考虑当地居民发病情况、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基础上,综合确定区域内医疗机构床位总数和结构。乡镇卫生院床位配置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其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床位规模,床位数量参考标准。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张,其中,医院床位数4.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3.3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过多的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对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社会资本投入不足的地区和领域,加大政府投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表3:2020年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指导标准
乡镇 |
2020年预测人口数(万人) |
床位数(张) |
||||
2015年末床位总数 |
2020年每千人口床位数 |
2020年床位总数 |
||||
低值 |
高值 |
低值 |
高值 |
|||
合计 |
21.01 |
142 |
1 |
1.2 |
212 |
242 |
栋川镇 |
2.85 |
0 |
1 |
1.2 |
29 |
39 |
光禄镇 |
3.26 |
30 |
1 |
1.2 |
33 |
20 |
前场镇 |
1.69 |
15 |
1 |
1.2 |
17 |
25 |
弥兴镇 |
2.12 |
20 |
1 |
1.2 |
21 |
25 |
适中乡 |
0.5 |
4 |
1 |
1.2 |
5 |
6 |
大龙口片区 |
2.17 |
14 |
1 |
1.2 |
22 |
26 |
左门乡 |
0.45 |
4 |
1 |
1.2 |
5 |
5 |
龙岗片区 |
3.12 |
30 |
1 |
1.2 |
31 |
37 |
太平镇 |
0.97 |
7 |
1 |
1.2 |
10 |
12 |
仁和片区 |
1.64 |
4 |
1 |
1.2 |
16 |
20 |
官屯镇 |
1.49 |
10 |
1 |
1.2 |
15 |
18 |
大河口乡 |
0.75 |
4 |
1 |
1.2 |
8 |
9 |
第二节 卫生人力资源配置
卫生人员配置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2.7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力争达到3.11-3.38人;每万人口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数力争达到2.4-2.7人,每万人口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数力争达到1-1.5人,每万人口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数力争达到1.9-2人;社区开展家庭医生制服务要求社区按每万名居民配备3-4名全科医师和1.5-2名公共卫生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社区全科医师配备比例达到20%,逐步配备一定数量的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按与全科医师1:1的标准配备。
一、医院人员配置。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二、基层卫生机构人员配置。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人以上,在我县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按照每千人口乡村医生数不少于1名,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不少于2名乡村医生执业,且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同时,至少应有1名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
表4:2020年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指导标准
乡镇 |
执业(助理)医师(人) |
注册护士(人) |
||||||||
2015年末医生总数 |
202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
2020年医执业(助理)医师 |
2015年末注册护士总数 |
2020年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2020年注册护士总数 |
|||||
低值 |
高值 |
低值 |
高值 |
低值 |
高值 |
低值 |
高值 |
|||
合计 |
74 |
2.5 |
3 |
525 |
630 |
70 |
3 |
3.14 |
630 |
660 |
栋川镇 |
12 |
2.5 |
3 |
71 |
86 |
5 |
3 |
3.14 |
86 |
89 |
光禄镇 |
8 |
2.5 |
3 |
82 |
98 |
14 |
3 |
3.14 |
98 |
102 |
前场镇 |
10 |
2.5 |
3 |
42 |
51 |
8 |
3 |
3.14 |
51 |
53 |
弥兴镇 |
8 |
2.5 |
3 |
53 |
64 |
8 |
3 |
3.14 |
64 |
67 |
适中乡 |
3 |
2.5 |
3 |
13 |
15 |
2 |
3 |
3.14 |
15 |
16 |
大龙口片区 |
4 |
2.5 |
3 |
54 |
65 |
4 |
3 |
3.14 |
65 |
68 |
左门乡 |
1 |
2.5 |
3 |
11 |
14 |
2 |
3 |
3.14 |
14 |
14 |
龙岗片区 |
5 |
2.5 |
3 |
78 |
94 |
7 |
3 |
3.14 |
94 |
98 |
太平镇 |
6 |
2.5 |
3 |
24 |
29 |
6 |
3 |
3.14 |
29 |
30 |
仁和片区 |
5 |
2.5 |
3 |
41 |
49 |
4 |
3 |
3.14 |
49 |
51 |
官屯镇 |
6 |
2.5 |
3 |
37 |
45 |
5 |
3 |
3.14 |
45 |
47 |
大河口乡 |
6 |
2.5 |
3 |
19 |
23 |
5 |
3 |
3.14 |
23 |
24 |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1.5-1.8/万人的比例核定,人员在32-3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1.9-2.0/万人的比例核定,人员在40-42人,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表5:2020年各乡镇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指导标准
|
2020年预测人口数(万人) |
妇幼保健(人) |
卫生监督(人) |
疾控(人) |
||||||||||||
乡镇 |
2015年末人员总数 |
2020年每万人口妇幼保健数 |
2020年妇幼保健总数 |
2015年末人员总数 |
2020年每万人口卫生监督数 |
2020年卫生监督总数 |
2015年末人员总数 |
2020年每万人口卫疾控数 |
2020年 疾控总数 |
|||||||
|
低值 |
高值 |
低值 |
高值 |
低值 |
高值 |
低值 |
高值 |
低值 |
高值 |
低值 |
高值 |
||||
合计 |
21.01 |
11 |
1.9 |
2.0 |
39 |
42 |
0 |
1 |
1.5 |
24 |
34 |
11 |
1.5 |
1.8 |
31 |
38 |
栋川镇 |
2.85 |
0 |
1.9 |
2.0 |
5 |
6 |
0 |
1 |
1.5 |
3 |
4 |
0 |
1.5 |
1.8 |
4 |
5 |
光禄镇 |
3.26 |
1 |
1.9 |
2.0 |
6 |
7 |
0 |
1 |
1.5 |
3 |
5 |
1 |
1.5 |
1.8 |
5 |
6 |
前场镇 |
1.69 |
1 |
1.9 |
2.0 |
3 |
3 |
0 |
1 |
1.5 |
2 |
3 |
1 |
1.5 |
1.8 |
3 |
3 |
弥兴镇 |
2.12 |
1 |
1.9 |
2.0 |
4 |
4 |
0 |
1 |
1.5 |
2 |
3 |
1 |
1.5 |
1.8 |
3 |
4 |
适中乡 |
0.5 |
1 |
1.9 |
2.0 |
1 |
1 |
0 |
1 |
1.5 |
1 |
1 |
1 |
1.5 |
1.8 |
1 |
1 |
大龙口片区 |
2.17 |
1 |
1.9 |
2.0 |
4 |
4 |
0 |
1 |
1.5 |
2 |
3 |
1 |
1.5 |
1.8 |
3 |
4 |
左门乡 |
0.45 |
1 |
1.9 |
2.0 |
1 |
1 |
0 |
1 |
1.5 |
1 |
1 |
1 |
1.5 |
1.8 |
1 |
1 |
龙岗片区 |
3.12 |
1 |
1.9 |
2.0 |
6 |
6 |
0 |
1 |
1.5 |
3 |
5 |
1 |
1.5 |
1.8 |
5 |
5 |
太平镇 |
0.97 |
1 |
1.9 |
2.0 |
2 |
2 |
0 |
1 |
1.5 |
2 |
2 |
1 |
1.5 |
1.8 |
1 |
2 |
仁和片区 |
1.64 |
1 |
1.9 |
2.0 |
3 |
3 |
0 |
1 |
1.5 |
2 |
3 |
1 |
1.5 |
1.8 |
2 |
3 |
官屯镇 |
1.49 |
1 |
1.9 |
2.0 |
3 |
3 |
0 |
1 |
1.5 |
2 |
3 |
1 |
1.5 |
1.8 |
2 |
3 |
大河口乡 |
0.75 |
1 |
1.9 |
2.0 |
1 |
2 |
0 |
1 |
1.5 |
1 |
1 |
1 |
1.5 |
1.8 |
1 |
1 |
四、加强人才培养,合理使用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制订有利于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和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和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护理、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第三节 信息资源配置
积极应用互联网推动全民健康信息网络服务,推动健康大数据的应用,逐步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完成州、县两级区域信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发完善并联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建成区域人口健康信息管理与应用平台,打造以“服务政府、服务机构、服务群众”为最终目的的三个应用服务窗口,建成覆盖全县的信息安全网络。 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等发展。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居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第四节 医疗设备的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建立县域检验、医学影像中心,推进县域内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县级医疗机构大型设备配置:CT2台、大型C臂2台。
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应与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协调一致。其中,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标准按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执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备按照《云南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2015-2020年)》的原则配置。
第五节 医疗卫生技术配置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注重中医临床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
一、政府责任。县政府负责研究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要重点规划县办及以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床位配置标准细化到各乡镇,并按照属地化原则,对本县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按照全县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负责辖区内县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
二、部门职责。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和中医药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在卫生计生方面,要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在发展改革方面,要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财政方面,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注重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要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在机构编制方面,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节 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本规划主要内容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十三五”期间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将由医改规划作出安排,在实施推进过程中,要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医疗卫生投入责任。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科学建立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第三节 调整优化资源
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禁止举债建设和装备。对新建城区、郊区等薄弱区域,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优先加强县办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对边远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定向培养的支持力度。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地区,要优化结构和布局,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
第四节 强化监督评价
一、规范规划编制流程。在编制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中,要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合理设置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目标。要与新型城镇化以及区域发展布局相结合,做好与本规划纲要以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防卫生动员需求等的衔接,合理控制资源总量标准及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在强基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不同级别、类型机构床位的比例关系进行适当调整。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起草和论证完成后,须经州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区域卫生规划的周期一般为5年。
二、严格规划实施。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行主体。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审批和财政资金安排。
三、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评价机制。县人民政府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