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亚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姚安花灯、梅葛、小邑拉花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提案》,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姚安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建立了国家、省、州、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3项、省级6项、州级14项,县级36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9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8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98人。扶持建成县级民俗馆1个、乡镇级民俗馆9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1个,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1个,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2个。
近年来,我县逐步调整和完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的类别构成、民族构成和地域构成,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代表性项目分类体系,努力形成分布合理的国家、省、州、县四级“金字塔”形结构名录体系。2019年率先完善出台了姚安县国家、省、州、县四级传承人管理办法,加强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夯实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加强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积极将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为更高级别的保护名录。健全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以传承为中心审慎开展推荐认定工作。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如姚安花灯、彝族梅葛、坝子腔、姚安莲花落等,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群体。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评估和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识教育读本。
2021年依托花灯、梅葛、坝子腔、莲花落等项目编创5个非遗广场舞进行推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在中小学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课程,建设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如花灯、梅葛、坝子腔等特色中小学传承基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创建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创建活动。不断增强民族传统文化软实力,着力打造梅葛文化,加强保护区传承保护建设工作,在马游村开展“梅葛传承人”培训班,举办2022年“梅葛文化节暨首届乡村春晚”演出活动,此活动坚持每年开展至今。创作编写《梅葛本源》《梅葛恋歌》《梅葛悲情》《梅葛祭》及《梅葛曲集》共五册梅葛文化系列丛书,此套丛书的出版发行为更好的保护和传承中国彝族梅葛文化遗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及深远的意义。实施“非遗文化进校园”,坚持梅葛文化传承从娃娃抓起,加大对梅葛的保护力度,让梅葛文化得以传承发展。
2022年出版《姚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丛书,拍摄姚安花灯、梅葛、坝子腔、莲花落专题纪录片,收集整理非遗传承人档案。2023年在姚安拍摄《的非遗里的中国》(云南篇)在央视综合频道(CCTV-1)播出后反响热烈。2024年1月,姚安县非遗传承人受邀参加《非遗里的中国》新春年度盛典录制,并于同年2月12日在央视综合频道(CCTV-1)播出,向全国观众展示了姚安非遗传统与创新相融之美,县内新年拉开的“玫瑰之约.非遗年”系列活动等等,大大增强了“文化姚安”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吸引力。同年初,姚安县又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百强县”名号。
2024年10月,结合姚安三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花灯、梅葛、坝子腔”,结合光禄古镇景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高雪君祠”,打造楚雄州首部庭院剧剧目《蓝蜻蛉》,通过剧目讲述姚安县光禄古镇高氏家族,展现“一座姚州城,半部云南史”的历史辉煌,在景区打造“文化+旅游”“非遗+旅游”“文物活态化”的演出模式,把优质的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资源做成旅游产品融入姚安县旅游发展当中,以文化文艺提升赋能文旅融合发展,以文化文艺力量增强赋能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创作《梅葛宣讲谱新篇》、花灯戏《花绽姚州城》、花灯小戏《回报》《两老口约会》、姚安莲花落《姐妹回乡展宏图》、花灯歌舞《荷城姚安春无限》《小邑拉花》,彝族歌舞《民族团结一家亲》剧目,完成“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荷花节”等非遗展演演出服务活动105余场次,服务观众12.6万人。
2025年新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1人,县级非遗工坊19家,县级非遗项目16项,开展国家级第六批、省级第五批、州级第六批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通过申报姚安套肠制作技艺、菖河蜂蜜制作技艺已经公布为云南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菖河蜂蜜非遗工坊、福禄彝绣非遗工坊、彝韵梅葛非遗工坊、靳氏套肠非遗工坊入选为楚雄州第一批非遗工坊。《龙华会》《小邑拉花》《羊皮舞》《司刀舞》4个项目拟推荐申报为楚雄州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科普非遗文化传承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相关知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兴媒体,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如花灯、梅葛、坝子腔、莲花落等展示性较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产品的推广和展示,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体验中心或基地的建设,集中力量投入一批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渠道和平台,夯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保护传承工作,使各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
再一次感谢您对姚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汲取您的意见建议,希望您继续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