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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1952 | 发布时间: 2024/7/22 10:22:37

王紫旗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拓展农业种植模式,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打工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村大量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方面造成了农村劳动力老龄化,这些劳动力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的生产模式难度较大,种植粮食作物成本高,效益低,部分土地出现撂荒现象。第二我县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大背景下,整治耕地“非农化”、种植“非粮化”,或多或少影响了个别农户对农业种植的生产积极性。第三留守的大多数农民又基于家庭情况上有老、下有小,又离不开家、离不开自己的承包地,只能一边到附近城市打工、一边生产粮食,顾此失彼,一些生产环节迫切需要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托管。

  鉴于上述问题,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耕地“非农化”、种植“非粮化”整治后的承包地,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土地类别,作物种植季节性的特点,迅速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适合种植花卉的种花卉,适合种植粮食作物的给予多方政策扶持种植粮食,如种粮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等,到目前为止,因整治出来的承包地没有出现撂荒现象。

  二、农户一些生产环节迫切需要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托管的问题,2024年,姚安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向上级争取53万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实施17500亩的水稻、玉米“耕”环节的补助,每亩补助28.5元,其中栋川镇水稻、玉米“耕”环节5200亩,光禄镇水稻、玉米“耕”环节2500亩,官屯镇水稻、玉米“耕”环节4800亩,前场镇玉米“耕”5000亩。实施1420亩的水稻“收”环节的补助,每亩补助22元,其中:栋川镇500亩,光禄镇420.4亩,官屯镇500亩。姚安县农业农村局依托项目将农业生产中的“耕”、“收”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方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部分农业经营方式。

  农业生产托管既保证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又通过专业化服务提高了土地的产出效益。通过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问题;解决了农村劳动力老龄化,留守劳动力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的生产模式难度较大的问题;解决了农民一边到附近城市打工、一边生产粮食的问题。

  下一步,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将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集聚,推动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重点,着力解决小农户生产现代化难题、创新服务机制,创建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组织,把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因地制宜拓展单环节、多环节(耕、种、防、收)、全程生产托管、一站式等服务模式,有效满足多样化的农户的服务需求。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并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