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世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改造、建设第三卫生间的建议》(第122号),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建议案涉及的相关问题,关于在县城改造、建设第三卫生间的建议。姚安县公厕建设第三卫生间既能为群众提供如厕方便又能很好地对外展示姚安良好形象。
一、姚安县建成区现有公厕26所(麻纺厂小区1所,民族中学足球场外1所,福润小区1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卫站直管公厕23所(智慧公厕2所即小砖桥公厕、中央森林公厕),建设现23所公厕均为水冲式公厕。年运行维护管理资金93万元,财政下达90万元,其中人员工资65万元左右,公厕日常物资费用12万元,设施维护费4.5万元,化粪池清理2.5万元,水电费9万元。城区公厕大部分建设时间较早,2021年至今新建公厕1所(检察院旁公厕),其余均在原来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因受原基础设施及周边条件限制,大部分公厕不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没有符合标准要求的第三卫生间。目前,已在具备建设条件的公厕建设残疾人卫生间和残疾人通道,现有残疾人卫生间公厕6所,都能够正常使用。
二、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规划建设符合标准的第三卫生间,并利用公厕管护人员宣传第三卫生间的存在和功能,确保公众知晓第三卫生间,同时积极为姚安县群众提供方便。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城市管理需要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姚安县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