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世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红绿灯增设行人通行指示灯的建议》(第119号),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姚安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姚安县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等,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努力建设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县城”。
二、2024年,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步伐,把县城红绿灯增设行人通行指示灯等市政基础设施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切实做好项目前期规划工作,将县城红绿灯增设行人通行指示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更新规划建设内容中进行规划建设。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加强西大街与宝城路红绿灯交叉路口管理工作,保证行人安全;今后将大力推进实施城市无障碍顶层设计行动、城市无障碍重点项目补短板行动、城市出行无障碍管理提升行动、城市信息交流无障碍专项行动、城市无障碍督导行动等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县城无障碍环境。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步伐,扎实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不断推进城镇精细化建设管理和人性化服务,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把县城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安全韧性、交通便捷、智慧高效的“美丽县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感谢您对姚安县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对住建工作的关心支持。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