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体斌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县城绿化和园林的管理能力的建议》(第115号),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截至2023年底,姚安县建成区面积达5.15平方公里,公园及游园共计11个,公园绿地面积322273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03㎡/人,公园水体面积44573平方米;目前县城绿化管护交由本单位管理的范围一部分聘请姚安县绿苑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进行管护,范围为宝城路、文兴路、南永公路、蛉荷大道花台,南入口湿地公园大部分、梅葛广场片区、嘉荷苑周边草坪等,绿化公司管护相对于本单位通过劳务派遣聘请人员管理,专业性更强、管护标准更高、管护设备更齐全,对绿化公司管护高标准、严要求,每季度进行考核,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扣除相应的管护费用;本单位通过劳务派遣人员10人直接管护的金秀谷公园、迎曦广场、金荷公园、湿地公园部分,以及经移交的市政道路绿化、城区公园广场水体及零星地段绿化养护,市政股工作人员定期巡查,督促管护人员高标准进行管理。目前,以上管护均存在管护经费保障不足,绿化管护设备不齐全,聘请人员工资偏低,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按照现有绿化管护范围,2024年需投入绿化管护经费130万元,财政实际下达100万元,管护资金较为紧张,下一步待移交的部分新建市政道路的绿化管护及储备林项目实施建设的怀远公园、中央森林公园、黉学潭公园的管护,管护范围增加,资金不足问题更加突出。
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住建部《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及本单位出台的《公园管理办法》等,对县城绿化管理管护作出了具体要求。严格按照绿化管理条例、公园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了县城绿化及公园广场的管理养护,保持园容整洁,水体清洁,绿化设施设备完好,环境优美。下一步将联合相关单位,加大对爱护绿化设施、杜绝随意踩踏绿化、全民参与绿化管理的宣传力度,及时制止人为破坏绿化景观和设施的行为,不断提高居民素质,增强文明意识,发挥城市绿化美化的功能。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绿化管护经费有保障。通过招标方式选取比较专业有实力管护标准高的绿化公司对县城核心重要区域的绿化进行管护,不断提升姚安县的绿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打造舒适宜居环境。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城市管理需要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姚安县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