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震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把西街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建议》(第105号),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2019年8月姚安县人民政府与姚安县侨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姚安县智慧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PPP项目特许运营期为30.25年,建设期0.25年,运营维护期30年(2020—2050年)。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栋川镇(含县城)、光禄镇、前场镇、弥兴镇、太平镇、官屯镇、适中乡、大河口乡8个乡镇41个行政村635个村民小组,项目总投资3722.3万元。自2019年10月1日开始,姚安县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收转运由姚安县侨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建成区实施项目运营,通过项目的组织实施,城乡联动,以城镇带动农村,提高环境卫生管理能力,有效解决城乡垃圾收运系统问题,改变环境“脏、乱、差”的局面,净化洁化美化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65期《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八项的相关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运营期运营费调价为309.42元/吨。因负责姚安县建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收转运的侨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有偿服务,按照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方案》的通知要求,姚安县建成区范围内所产生生活垃圾和生产经营性产生垃圾并享受环卫部门提供服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置费。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后,根据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城(镇)居民应按8元/户·月缴纳垃圾处理费至国库专户。
三、针对代表议案涉及的相关问题,关于把西街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建议。经本单位工作人员多次对以上四个小组进行实地查看,因郝家沙沟摆放垃圾桶选址地点难以更换,摆放垃圾桶路段狭窄环卫公司车辆无法进入,现目前本单位正与环卫公司进行协调,待协调到适合清运此路段垃圾车辆时,将及时督促环卫公司进行清运,确保以上四个小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把西街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后,请西街社区协调解决垃圾处置费收取事宜,同时规划落实好垃圾箱适宜摆放位置。
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城市管理需要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姚安县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