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丕能代表:
您提出的《请求解决2021年土地提质改造项目的后期工作》议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弥兴镇红梅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于2020年8月25日取得州级投资批复,2020年11月10日开工建设,2021年4月25日竣工,项目完成建设规模为844.1145亩,入库水田规模指标396.081亩,该项目已由县粮储公司种植3年水稻,2024年将交还镇、村管理。
关于“红梅村2021年实施的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沟、路、田埂倒塌严重,请求帮助修复并翻耕土地”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6月在《关于对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该项目损毁的基础设施在管护期满后,我局将及时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研究,将损毁的沟渠、道路、田埂等修复后再交还镇村管理使用”。2023年12月,经县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姚安县弥兴镇红梅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修复项目”招标工作,对该项目损毁的基础设施进行修复。修复项目施工单位已于2024年3月进场施工,目前,项目区损毁的沟渠、道路、田埂等已完成修复。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自然资源工作给予支持。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