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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姚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99号建议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 访问量:1026 | 发布时间: 2024/6/19 17:26:39

魁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的建议》(第99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03年国家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启动以来,姚安县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保护工作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精神,紧紧依靠全县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力量,扎实做好县域非遗项目调查、史料收集、影像摄制、文本制作、表格填写、评审命名工作,并以普查申报项目名录为突破口,通过摸清底数、调查论证、公布名录、建立资料库、继承发展等卓有成效的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使境内一批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长期得到了科学、规范、有效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一个个民间文学、音乐、美术、舞蹈、建筑、传统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习俗、区域性文化的代表性传承艺人先后得到各级认定资补并优化了有失传风险非遗生存保护环境。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项,省级名录6项,州级名录14项,县级名录19项。还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3人,省级非遗传承人11人,州级非遗传承人27人,县级非遗传承人198人,扶持建成县级民俗馆1个、乡镇级民俗馆9个;县级非遗传习所1个,民间非遗传习所1个,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2个。

姚安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198名县级传承人(除国家级1人、省级8人、州级8人享有各级政府补贴外)已确定年享有县财政补贴400元,自2016年始,全县探索由所涉民族传统节日部门牵头组织和“宣传文旅部门+非遗传承人+民间文艺队”联动的“1+3”非遗展演模式,连年策划举办城乡舞台业“周末演”“节会演”“队队彩”等群众性“非遗大家乐”广场演出活动,以此传承非遗,温润乡土,提振精神,涵养文明。

抓实传承人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姚安县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姚安县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年度传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强化教育培训,探索提高非遗成果转换,积极探索“非遗+”“+非遗”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非遗传承人积极与企业、景区合作开展非遗演出、非遗传承培训等增加收入,增强非遗组织“造血”功能;开创非遗沉浸式体验场景,建成姚安非遗传承展示体验中心,游客可以沉浸式体验各种非遗产品制作技艺,增强游客旅游体验感;持续做好“非遗进校园”品牌活动,县非遗中心与青少年活动中心、各学校达成非遗传承共建合作协议,使传承人传承有舞台,带动花灯、梅葛、左脚舞课间操在全县中小学广泛推广;在马游开办“梅葛工坊”,持续举办梅葛传承人培训班,班级学员多次受邀参加央视、省州主流媒体非遗节目录制;利用非遗传习所、博物馆、打造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让孩子在研学过程中丰富非遗知识;在县文化馆长期免费举办成年人、青少年非遗传习班,发动组织各级传承人参与教学,迄今已培训学员近一万余人,提高了非遗传承能力;建成云南省首个“高速公路上的非遗服务区”,在姚安高速公路服务区布置非遗文化展陈,向游客展示非遗的同时为服务区注入了文化灵魂,促进非遗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丰富了非遗传承实践。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全县传承人的关注支持。我们坚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将日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事业将蒸蒸日上。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