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姚安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请光伏项目业主部门加强对光伏项目的统筹协调》的建议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光伏项目有序实施,依法依规用林、用地,我局强化项目统筹协调,一是对在建项目要求项目业主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林业批准的用地范围进行施工,避免超范围用地,对于手续还不完善的加快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临时使用土地、林地的,使用期满后及时按要求进行复垦复绿。二是对于新建项目在申报阶段按照项目前期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在选址阶段就按相关自然资源、林业关于光伏用地、用林要求做好敏感因素排查,选址必须取得自然资源、林业、环保、水保、文旅等部门的同意意见方可申报,同时在项目实施前要求项目业主单位,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完成所有专题审批才能开工建设,避免出现未批先建的情况发生。目前,姚安县纳入2022年建设清单光伏项目共5个,其中金下基地项目4个,分别为弥兴、马游、吴海和官屯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装机共41万千瓦。姚安瑞信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项目1个,为适中光伏项目,总装机共2.5万千瓦。上述5个项目均已完成林地报批等前期工作,现已全面开工建设,除马游光伏外,其余四个项目已竣工。目前,五个项目均通过了县林草局组织的植被恢复方案评审,待雨季来临后实施植被恢复。
最后,感谢你对我县新能源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更加努力工作,加强和县林草局、相关乡镇沟通对接,督促企业规范用林用地,为实现姚安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