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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财政部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 访问量:9703 | 发布时间: 2024/1/30 16:18:01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财政部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云交规划〔2023〕57号),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财政部2024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投资计划(第一批)转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计划为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资金,包括乡镇通三级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两个类别项目补助资金,请各县市按照项目库管理相关规定,在计划下达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明细备案以正式文件上报州交通运输局。

二、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建〔2021〕311号)《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中央和省投资计划监测调度管理的通知》(楚交规划〔2024〕1号)等投资计划和资金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要切实加强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加强项目计划执行及过程调度,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本次下达的投资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将中央投资及时用于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进度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保证计划执行到位,确保顺利完成年度考核指标和任务。

四、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将适时对各州市投资计划及工程建设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将直接挂钩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将结合“以奖代补”考核结果扣减补助资金、调整计划任务。同时,州交通运输局也将适时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计划执行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或扣减、暂停安排投资计划等措施予以处理。


附件:1.2024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第一批)
计划下达单位 县(市、区) 本批次补助资金合计(万元) 2023年乡镇通三级公路 2024年乡镇通三级公路 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
建设里程(公里) 已累计安排车购税补助资金     (万元) 本批次安排车购税补助资金(万元) 建设里程(公里) 本批次安排车购税补助资金(万元) 建设里程 (公里) 自然村数量(个) 本批次安排车购税补助资金(万元)

姚安县 1012 29.347 1467 440 15.83 237 67.076 32 335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