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到来,进入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也是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频发高发期。为有效遏制、防范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通告如下:
一、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不采摘难以识别毒性、已霉烂以及生长在喷洒农药、施以化肥庄稼地里的野生菌类,也不要采摘在路边、粪池边等容易受到污染的野生菌。
二、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社会流传的鉴别有毒野生菌的方法,如: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大蒜炒菌不变黑就没有毒等没有科学依据的辨识方法。
三、在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要多品种野生菌混合加工,不要凉拌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外出就餐食用野生菌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四、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会议集体用餐和农村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要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六、各类农(集)贸市场、野生菌交易市场开办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内野生菌销售摊位的管理。严禁来历不明、难以辨识的野生菌进入市场销售,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野生菌销售信息登记工作。同时,要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资料,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
七、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产生幻觉等症状,应及时采取简易方式催吐,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立即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姚安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