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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2025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公示
来源: 中共姚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访问量:1671 | 发布时间: 2025/5/21 15:08:02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姚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25年3月27日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中,按照“全年随机抽查单位数不得少于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数2%”的要求,我办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5家事业单位:姚安县适中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姚安县检验检测所、姚安县弥兴中心卫生院、姚安县前场镇敬老院、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检查人员4人,对抽取的5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核查基本情况

(一)姚安县适中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1.核查时间:2025年5月13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2.核查人员:万晓彦、李晓钱、偰菲

3.核查情况:该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单位的住所、法定代表人、净资产数、从业人数等基本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没有受奖惩、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等情况;不存在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真实,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原有业务没有增减;年内办理变更登记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

4.存在问题:一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于该单位醒目位置;二是登记管理档案不规范,材料缺失。

5.整改措施:一是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该单位醒目位置;二是查缺补漏相关材料,规范档案管理。

6.整改时限:2025年5月30日前。

(二)姚安县前场镇敬老院

1.核查时间:2025年5月13日10时40分至11时15分。

2.核查人员:万晓彦、李晓钱、偰菲

3.核查情况:该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单位的住所、法定代表人、净资产数、从业人数等基本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没有受奖惩、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等情况;开户许可证与实际情况相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真实,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原有业务没有增减;年内办理变更登记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

4.存在问题:一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于该单位醒目位置;二是登记管理档案不规范,材料缺失。

5.整改措施:一是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该单位醒目位置;二是查缺补漏相关材料,规范档案管理。

6.整改时限:2025年5月30日前。

(三)姚安县检验检测所

1.核查时间:2025年5月13日15时00分至16时21分。

2.核查人员:万晓彦、李晓钱、偰菲

3.核查情况:该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单位的住所、法定代表人、净资产数、从业人数等基本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没有受奖惩、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等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真实,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原有业务没有增减;年内不存在办理变更登记情况;《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4.存在问题:一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于该单位醒目位置;二是开办资金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三是登记管理档案不规范,材料缺失。

5.整改措施:一是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该单位醒目位置;二是及时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三是查缺补漏相关材料,规范档案管理。

6.整改时限:2025年5月30日前。

(四)姚安县弥兴中心卫生院

1.核查时间:2025年5月14日9时00分至10时10分。

2.核查人员:金晓英、李晓钱、偰菲

3.核查情况:该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净资产数、从业人数等基本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没有受奖惩、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等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真实,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原有业务没有增减;年内办理变更登记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该单位醒目位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

4.存在问题:一是住所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二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丢失未及时办理证书补领;三是登记档案管理不规范,材料缺失。

5.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二是及时办理证书补领;三是查缺补漏相关材料,规范档案管理。

6.整改时限:2025年5月30日前。

(五)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核查时间:2025年5月14日14时50分至15时20分。

2.核查人员:金晓英、李晓钱、偰菲

3.核查情况:该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单位的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净资产数、从业人数等基本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没有受奖惩、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等情况;不存在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真实,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原有业务没有增减;年内办理变更登记情况等与实际情况一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该单位醒目位置;登记管理档案材料齐全,管理规范。

4.存在问题:无

二、有关要求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何意见建议,请向姚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中共姚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府前街18号,联系电话:0878-5717756。



中共姚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