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政务公开   > >  公示公告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第5期)
来源: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487 | 发布时间: 2025/5/8 16:04:46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第5期)

序号 食品抽检基本情况 原因排查 行政相对人
信息
启动核查处置情况 监管部门采取
控制措施情况
企业采取措施 企业整改情况
备注
食品名称/规格 抽样单编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地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1 广味香肠 DBJ25532300713932584ZX 2024.11.10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216(g/kg)
名称:姚安万家隆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荷城福苑18栋
名称:/
住所:/
2025年云南楚雄州肉制品专项抽检计划
企业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及质量把关不严,未及时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当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名称:姚安万家隆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荷城福苑18栋
启动时间:2025-02-10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姚处罚〔2025〕47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减轻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1186.29元;二、并处罚款3000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