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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公园)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前公示 (用字第532325202400009号)
来源: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 访问量:372 | 发布时间: 2024/12/18 9:53:13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公园),根据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姚发改投资〔2022〕16号)选址建设位于姚安县城中心老城区,经姚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现将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公园)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325202400009号)审批前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公园)

建设项目依据:姚发改投资〔2022〕16号(项目代码:2210-532325-04-01-125940)

拟建设规模:拟用地约0.2325公顷

用地位置:姚安县城中心老城区

申报类别: 行政许可

申报单位: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类别: 审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

审批公示单位: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审批单位: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涉及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将依法进行审批。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姚安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0878-6042173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