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姚安县工业园区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安县工业园区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姚政复〔2023〕42号)、《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姚安县工业园区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姚发改产业〔2023〕1号)、《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3〕34号)、《姚安县财政局姚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姚安县项目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3〕56号)、《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3〕140号)、《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回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4〕52号),下达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姚安县工业园区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建设资金2015万元。项目由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委托姚安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参建单位的严格把关下,该项目于2023年9月10日开工建设,2024年10月22日完成验收,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及建设内容
姚安县工业园区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建设地点:姚安县工业园区(姚安县光禄镇后营村)。资金来源:2023年上海援滇资金1300万元,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0万元,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375万元,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回资金)150万元,其他资金:285万元。项目用于姚安县10万头肉牛屠宰加工,一期设计屠宰能力为3.5万头/年。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20.96亩,新建厂房(钢结构)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及水电、消防水池、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地面及道路硬化、污水处理站等附属设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招投标情况
2023年6月27日,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与姚安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建设协议,委托姚安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姚安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8月31日开标,确定了承包方为:云南保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中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方)。
三、项目资金管理
本项目严格按照《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进行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经几级部门批准后,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结合实际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并监督好承包方做好工程款项支付及农民工工资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建成后,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明确了 资产管护主体,资产通过公开租赁的形式承租给企业使用,并按照投入资金的4%、5%、6%收取租金(第一个五年4%、第二个五年5%、第三个五年6%)实现项目投资收益。同时在项目的租金收益、劳务用工等方面与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扎实巩固全县产业脱贫成果。
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
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0878-6015377
县人民政府监督电话:0878-5712792、“12345”政府热线
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