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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来源: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量:1775 | 发布时间: 2024/10/25 11:13:24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更符合姚安县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姚安县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解决姚安县新市民、新青年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10月15日组织完成了《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4年9月14日,在姚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召开《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的名额及其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2024年9月20日,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和听证监察人,核实确定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代表、村(社区)代表共计33名听证会参会人员。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2024年9月24日,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发布第1号公告的基础上,关于召开《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4年10月15日,听证会在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文昌主持,邀请姚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组长许绍荣、姚安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张艳芬作为听证监察人。其他参会人员到会情况为:听证会参加人应参会33人,实到会33人(实到会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请假0人。听证会上8名代表提出了意见建议,9名代表无意见。听证代表一致同意听证事项。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举行:

(一)听证会正式开始,主持人致词;

(二)宣布听证会注意事项;

(三)介绍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列席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四)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介绍《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说明申请理由;

(五)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读《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初审意见;

(六)听证会参加人就《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发表意见建议;

(七)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八)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最后陈述;

(九)会议小结、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笔录审阅签字。

四、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听取了情况汇报,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参会听证代表一致同意《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内容;

(二)建议第二十条单位职工整体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考虑部分实际情况细化修改限制条件;            

(三)建议第二十二条优先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议加入随军家属;

(四)建议第二十二条优先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议加入招商引资人员;          

(五)建议第二十二条优先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七点C、D级住房条款删除,第八点县城重点项目拆迁无房户细化县城建城区重点项目拆迁无房户(仅作为过渡性住房使用,明确居住时限);

(六)建议第二十四条核定租金标准,《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只提到上限,建议明确租金收取的下限。

五、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以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六、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结合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成果。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