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结合《姚安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姚办字〔2024〕5号)精神,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将原执行《自然资源部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行政处罚事项、权限委托给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委托期限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止。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