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光禄镇福光村月季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三五”以来,姚安县紧紧围绕云南省发展“一县一业”主导产业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战略,抓住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和涉农资金“四到县”政策机遇,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投入机制,有效破解产业投资瓶颈,走出了一条“立足优势谋产业、规划引领抓布局、整合资金建基地、搭建平台引主体、利益联结促增收”的现代花卉产业发展新路子。经过多年精心培植,花卉产业被作为全县“十四五”规划重点产业进行打造。姚安县被省政府评为2022年度云南省花卉产业“一县一业”特色县,花卉产业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获得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广,花卉“无土化”基质栽培面积、设施投入标准、产业技术应用处在全省领先水平,鲜切花价格持续领跑昆明花拍交易市场。
在姚安县花卉生产经营实体中,大多数的小规模花农缺乏生产技术知识,主要靠经验进行栽培和经营,生产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建设姚安县花卉种苗研发中心实验室,为花卉生产经营实体提供水肥一体化配方检测、营养液的营养元素检测、基质检测是十分必要的,可以实现精准施肥,降低施肥量,提升肥料利用率,从而提升花卉品质,促进姚安花卉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姚安县光禄镇福光村月季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经《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3〕20号)文下达资金220万元、《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姚财农〔2023〕76号)文下达资金30万元。施工图由中晟汇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计,由姚安县人民政府以《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安县光禄镇福光村月季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姚政复〔2023〕23号予以批准实施,项目于2023年4月6日正式动工建设,截至2023年7月6日已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姚安县光禄镇福光村月季种植基地建设项目2023年度下达资金250万元。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9.17亩,项目建成新品种育苗温室大棚2833.5平方米(含水肥系统、无土苗床种植系统、内保温系统、内遮阳系统等)及包装车间、道路、供配电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为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职责,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工作实际,及时成立姚安毅云花卉基地建设项目指挥部,下设稽查组、工程技术组、工程质量监督组、施工安全组、办公室。按照各职责职能在项目合同期内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实现工程优良率达95%的目标,按照规范完成资料收集归档工作,通过工程交竣工验收和造价审核。
四、项目目前实施进度
姚安县光禄镇福光村月季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五、项目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一是为确保项目实施工作得到有效监控,并在合理可控范围内运行,使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绩效综合评价工作,并对各股室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绩效目标任务,确保绩效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按财政局要求积极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中期评估和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我局金额较大的重点预算项目建立项目跟踪检查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实施进度等与项目有关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反馈给单位领导。财务室负责对我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查处各股室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工作过程中,财务分管副局长定期对资金运行运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若发现绩效目标稍微有偏离目标时轨道迹象时,监控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三是及时在姚安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录入项目绩效,切实做到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在合理可控范围内运行。
六、取得成效
(一)经济效益
1、直接经济效益
天狼月季种植周期为一年,按每亩种植7000株计算,18元/株计算,每亩每年收入为12.6万元;除去每亩种植成本为:电费、农药化肥等费用每亩一年大约500元左右,人工及管护费用一年大约为7.2万元/亩,种苗成本约4000元,每亩成本为7.65万元;则每亩年净收益为4.95万元。
本项目天狼月季净种植面积为91亩,年产天狼月季63.7万株,项目年产值1146.6万元,年种植总成本696.15万元,年净收益为450.45万元。
2、间接经济效益
该项目建成后,通过公开招租形式,引入具备特色农业种植技术及经营能力的龙头企业租赁经营15年,进一步提高姚安县花卉种植产值。不仅为地方政府带来了税收财政收入,还为当地老百姓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达到拉动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带动就业的作用。通过适度规模的土地流转并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有力支持下,按政府投入320万元建设资金逐年收取租金,形成固定资产收益,按五年一周期的8%、9%、10%的收益计算(第一个五年按8%,第二个五年按9%,第三个五年按10%),可年平均实现收益28.8万元,预留10%作为固定设施大修基金,剩余90%上交县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分配到全县九个乡镇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因此,本项目建设大大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但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有力支撑,还促使了国民收入的增加、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项目建设经济效益较好。
(二)社会效益
项目有助于姚安县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农业发展相关措施的具体执行,有助于姚安县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有助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有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有助于解决当前农村“空心化”和其他社会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1、有助于落实国家三农政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将有助于国家政策具体落实到农村土地上,落实到参与农业产业的广大农民身上,将有助于把国家相关的农业、农村和农民政策落实到真正需要落实的农村地区;同时,项目的发展将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改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改善农业与工业和服务业之间的协调关系,改善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联系与沟通,促进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2、通过项目的实施,对于壮大花卉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民增收,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发挥积极示范带动作用。并且,项目建成后大棚出租给种植企业或者个人进行种植,很好的减轻了投资者对于农业设施的投资压力,用低成本、低资金投入进入花卉种植产业,利于花卉种植招商引资、规模化发展;同时,该模式能吸引具有先进种植技术的企业落户姚安,把新技术和新方法带进姚安县,对于当地种植技术的提升和亩产效益的增涨具有重要意义;随着花卉产业规模发展,从而使依托一产发展的加工、物流、交易和旅游等发展提供了基础。
项目建设可增加固定用工16人,引入企业的临时性用工300人,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可以带动附近农民及贫困户从事花卉产业服务,拓宽了当地群众的就业渠道,实现了家门口就业、使村民获得土地出租收入的同时,增加工资性收入;并能带周边以花卉为主的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帮助当地人民群众早日致富奔小康。
(三)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建设,将促使项目区合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在减少生态环境破坏的同时,通过科学规范的人工管理和合理开发,扩大特色种植业,合理调整水、路、田布局,改善生态环境,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
七、存在问题和困难
通过自查自评,我们发现此项工作在实施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单位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尚不完善。绩效评价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善;二是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较为抽象,存在难以理解、看不懂、不知道怎么应用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消除绩效管理推广应用上的技术障碍。
八、完善项目的思路及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要求,巩固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扩大绩效预算评价的范围,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编制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度,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项目绩效监控。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