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政务公开   > >  公示公告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准予姚安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姚安县光禄镇后营村绿色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来源: 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访问量:6939 | 发布时间: 2023/10/27 16:06:06

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于2023年10月27日向姚安县行政审批局提出姚安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姚安县光禄镇后营村绿色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10月27日依法受理,该项目为承诺制项目,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第七条、第十条;《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之规定,于2023年10月27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文书编号:姚行审决字〔2023〕100号),现予以公开。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