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精准资助、资助育人”的目标,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普通高校新生及在校生以户籍地来申请和发放的各项奖学金、学费奖励等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
(一)奖励对象
1.考入一本院校的姚安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一本院校共158所,名单详见附件1—1)
2.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姚安籍“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9个民族)中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在校本科或专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过渡期为2021—2025年。
(三)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考入一本院校的姚安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或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姚安籍直过民族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试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含定向生、委培生)、定单定向全科医学专业等所有免费教育院校或专业的学生,不纳入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的申请范围。
(四)所需材料
1.首次申报:
(1)《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1—2);
(2)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查验);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1—3);
(4)困难类型证明材料(县乡村振兴局开具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困难类型证明);
(5)身份证和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社会保障卡正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原件查验)。(提交之前请去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
(6)《入学报到证明》(样表详见附件1—5)(备注:9月25日前将《入学报到证明》交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凡未按时提交学生一律取消奖励资格。)
(7)就读师范类、医学类、军事类非免费专业的需提供缴学费单据。
2.已被列入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对象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就读学生所需材料:
(1)《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申报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样表详见附件1—4)及2022—2023学年考试成绩单(备注:在校情况鉴定表和考试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或院系的行政公章);
(2)困难类型证明材料(县乡村振兴局开具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困难类型证明);
(3)身份证和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社会保障卡正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原件查验)。(提交之前请去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
备注:所需提交的表及复印件都是一式一份,原件进行查验。
(五)材料提交时间
2023年9月15日以前,不按照时限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六)提交材料地点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2023年参加高考并考入本科及以上的姚安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二)资助标准
5000元/生,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当年考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成立的高校就读的姚安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学生。
2023年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评审时,家庭经济困难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单亲家庭子女优先。财政供养人员子女和家庭经济较好的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参与申报评审,如因灾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报,但申报时必须提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重特大疾病诊断证明等。
试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免费专业和免费医学类院校等所有免费教育院校或专业的学生、预科生、五年制大专班、开放教育、函授、获得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的学生不纳入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的申请范围。
(四)所需材料
1.《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2—1);
2.身份证和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社会保障卡正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原件查验)。(提交之前请去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
3.学生父母及本人的户口本原件查验;
4.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查验);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2—2)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6.《入学报到证明》(样表详见附件2—3)(备注:2023年9月25日前将《入学报到证明》交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按时提交将取消奖励资格)。
备注:所需提交的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都是一式一份,原件进行查验。就读师范类、医学类、军事类非免费专业的还需提供缴学费单据。
(五)材料提交时间
2023年9月15日以前,不按照时限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六)提交材料地点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
(一)资助对象
2023年参加高考并考取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的姚安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
(二)资助标准
4000元/生,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当年考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成立的高校就读的姚安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试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等所有免费教育院校或专业的学生、预科生、五年制大专班、开放教育、函授、获得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的都不纳入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的申请范围。
(四)所需材料
1.《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3—1);
2.身份证和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社会保障卡正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原件查验)。(提交之前请去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
3.学生父母及本人的户口本(原件查验);
4.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查验);
5.《入学报到证明》(样表详见附件3—2)(备注:2023年9月25日前将《入学报到证明》交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按时提交将取消奖励资格。)
备注:所需提交的表及复印件都是一式一份,原件进行查验。就读师范类、医学类、军事类非免费专业的还需提供缴学费单据。
(五)材料提交时间
2023年9月15日以前,不按照时限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六)提交材料地点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资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
我县户籍2023年考取本专科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资助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故学生。
(二)资助标准
本科每生2000元,专科每生1000元。
(三)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高中学习期间未受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5.2023年考取本专科院校。
(四)所需材料
1.《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4—1,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2.身份证和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社会保障卡正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原件查验)。(提交之前请去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
3.学生父母及本人的户口本(原件查验);
4.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查验);
5.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残疾人证明、低保证明、脱贫不稳定户证明等);
6.《入学报到证明》(样表详见附件4—2)(备注:2023年9月25日前将《入学报到证明》交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按时提交将取消补助资格)。
备注:所需提交的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都是一式一份,原件进行查验。
(五)材料提交时间
2023年9月15日以前,不按照时限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六)提交材料地点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脱贫家庭学生(含监测对象)大学新生入学交通费、生活费补助
(一)资助对象
2023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的姚安籍学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500元。
(三)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1.爱国、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2023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
4.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四)所需材料
1.《姚安县2023年脱贫家庭学生(含监测对象)大学新生入学交通费、生活费补助申请审批表》(样表详见附件5—1);
2.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查验);
3.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查验);
4.身份证和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社会保障卡正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原件查验)。(提交之前请去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
5.《入学报到证明》(样表详见附件5—2)(备注:2023年9月25日前将《入学报到证明》交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按时提交将取消补助资格)。
备注:所需提交的表及复印件都是一式一份,原件进行查验。
(五)材料提交时间
2023年9月15日以前,不按照时限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六)提交材料地点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其他事项
(一)为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姚安县教育体育局设立了学生资助服务热线电话,及时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学生资助服务热线电话:0878-6015211。
(二)请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应申报材料,过时无法补报。
(三)申报学生必须如实填写申报理由及家庭成员情况,不得虚报、瞒报,否则一经举报查实,一律取消奖励资格,同时将情况通报学生就读学校。
(四)符合奖励或补助对象的学生,表格可以在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自行下载或到姚安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各种表格的填写要求请参看附件6。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附件:1.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样表
2.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样表
3.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样表
4.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资助项目样表
5.脱贫家庭学生(含监测对象)大学新生入学交通费、生活费补助样表
6.表格填写要求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6日
点击下载相关附件:姚安县2023年大学生资助项目办理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