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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关于光禄镇草海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7384 | 发布时间: 2022/11/30 20:27:09

姚安县光禄镇草海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由《姚安县财政局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姚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2〕25号)下达项目资金,经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评审,经《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光禄镇旧城村委会李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6个方案的批复》(姚政复〔2022〕28号)批准同意,于2022年10月15日开工,2022年11月20日全面完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完成建设内容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企业精品点位地面修复11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68盏;新建民族文化广场1044平方米,广场C20混凝土硬化869平方米,绿化175平方米,新建文化长廊49平方米,安装健身器材1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营造,制作宣传展板及标语;人居环境提升,叶子花栽种126株,黄连乔40平方米,太阳花850盆,千层红12株,花台砌筑286平方米;少数民族特色墙体修缮960平方米。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下达总投资100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投资。通过项目的建设全面改善和提升了项目区人民群众的生长生活条件,保护和弘扬了民族文化,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草海村485户3085人受益。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为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职责,根据镇领导班子分工工作实际,及时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各职责职能在项目合同期内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实现工程优良率达95的目标,按照规范完成资料收集归档工作,通过工程交竣工验收和造价审核。

四、项目目前实施进度

现已完成实施方案的全部建设内容并投入使用。

五、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一是为确保项目实施工作得到有效监控,并在合理可控范围内运行,使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其他副镇长和各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绩效综合评价工作,并对各中心、站所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绩效目标任务,确保绩效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按财政要求积极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中期评估和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我镇金额较大的重点预算项目建立项目跟踪检查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实施进度等与项目有关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反馈给单位领导。财政所负责对我镇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查处各中心、站所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工作过程中,财务分管副镇长定期对资金运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若发现绩效目标稍微有偏离目标时轨道迹象时,监控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三是及时在姚安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录入项目绩效,切实做到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在合理可控范围内运行。

六、取得成效

(一)经济效益分析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迫切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富足。落后的基础设施和村庄环境不能满足群众对生活环境的追求,通过项目实施,补齐了村庄建设短板,改善了村民生活环境。

(二)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护和弘扬了民族文化,加强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的宣传,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七、存在问题和困难

项目建成并交付村委会使用后,由于群众自觉性不高,以及村委会宣传监督不力,部分设施投入使用后就受到了轻微程度的破损。

八、完善项目的思路及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镇将做好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在充分了解民意的基础上完善项目建设内容,最大程度地做群众满意的项目,让群众充分参与到项目建设工作中来,才能让群众自觉地维护好各项设施。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