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20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8-5721727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传真)
通讯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南段;邮编:675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出文日期 |
1 |
姚安县光禄镇中心卫生院项目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姚环许准〔2022〕6号 |
2022年5月20日 |
2 |
姚安云秀优质花卉基地建设项目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姚环许准〔2022〕8号 |
2022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