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加强自建房、临街门店、老旧小区、特殊人群居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姚安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防范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4月至9月。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和摸底清查;2022 年 5 月1日至 8 月31日开展排查整治;2022 年9月1日至9月30日实施总结验收。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以下四类场所:第一类: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第二类:非自建房且整幢建筑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临街门店。第三类:2000年1月1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第四类:列入民政部门统计、分散供养的特殊人群住宅。
三、整治内容
(一)自建房重点整治内容(6项):1.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2.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3.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4.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5.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6.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二)临街门店重点整治内容(1项):在经营区域内设置人员住宿。
(三)老旧小区重点整治内容(2项):1.消防车道不畅;2.公共疏散走道和楼梯等安全通道被堵塞、占用、封闭。
(四)特殊人群住宅重点整治内容(3项):1.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2.室内大量堆放可燃的垃圾和废弃物;3.无定期巡查和看护措施。
请各单位和个人,认真对照四类整治内容开展排查,对排查出属于整治范围的场所要及时向当地村(居)民委员会申报,并同步做好自检自查自纠工作。
特此公告
姚安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