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局对2022年3月17日受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
0878-5721727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传真)
0878-5721089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污染防治股)
0878-5716020 (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项目名称 |
光禄镇保鲜花再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姚安县光禄镇江尾村中村一组 |
建设单位 |
姚安县蓝水星农业科技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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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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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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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生产区9075平方米,上色区805平方米,上色车间346.5平方米,晾干区910平方米,包装车间939 平方米,综合办公楼616 平方米,库房525 平方米,门卫室24 平方米,杂物库房189 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区432 平方米,1个隔油池,1个化粪池,一个处理规模为2m3/d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规模:年产500万枝干花。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占总投资的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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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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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施工扬尘采用洒水方式进行降尘;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以及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土石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运至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废气为脱色漂白、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运营期在脱色漂白、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有机废气(VOCs)进入RTO燃烧装置燃烧后由15高排气筒排出。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染色缸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姚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染色缸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装卸减小噪声对项目区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不合格花材和产品、废编织袋、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染料桶。 废染料桶清洗后,再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其他不可利用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项目内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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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