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局对2022年3月17日受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
0878-5721727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传真)
0878-5721089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污染防治股)
0878-5716020 (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项目名称 |
姚安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姚安县栋川镇下新屯村委会姚安县精神病医院 |
建设单位 |
姚安县精神病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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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适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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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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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拟建主体工程包括门诊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9437.92平方米,住院楼一幢,建筑面积8257.27平方米。 建设规模:设计建设总建筑30577.7平方米,编制床位199张的精神病医院。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05万元,占总投资的0.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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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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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施工扬尘采用洒水方式进行降尘;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以及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建筑垃圾、多余的土石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二、运营期: 1、废气:医院各供热采取电能,集中式太阳能供热系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食堂油烟、车辆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垃圾暂存点产生的恶臭等。 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废水沉淀池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采取对废水沉淀池、污水处理站进行加盖密封处理,以及项目周围已建成的绿化植被净化后,减小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本医院不设传染科、牙科等,无传染病医院污水及显影废液排放。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医疗废水。 项目产生的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与其他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再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姚安县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姚安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检验废液经酸碱中和处理后排至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装卸减小噪声对项目区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站污泥及办公、生活垃圾等。 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本)的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收集箱,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要求:一是设置相应的医疗废物安全警示标志。二是严格遵守危废转运相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三是及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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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