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姚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21年8月24日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中,按照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名录库2%的要求,我办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7家事业单位:姚安县大龙口中学、姚安县光禄中心卫生院、姚安县水土保持技术监测服务站、姚安县前场中心卫生院、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姚安县大河口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姚安县左门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随机抽取检查人员2人,并对抽取的7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核查基本情况
(一)姚安县大龙口中学
1.核查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8:30-9:10
2.核查人员:徐丽香、刘娅娟、李晓钱
3.核查情况:经核查人员实地核查,听取单位业务活动情况介绍,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单位的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单位净资产数、从业人数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单位没有受奖惩、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真实,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原有业务没有增减;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于本单位醒目位置,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不规范,要求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本单位醒目位置,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二)姚安县光禄中心卫生院
1.核查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10:10-11:07
2.核查人员:徐丽香、刘娅娟、李晓钱
3.核查情况:经核查人员实地核查,听取单位业务活动情况介绍,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单位的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单位净资产数、从业人数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单位没有受奖惩、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真实,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原有业务没有增减;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于本单位醒目位置,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不规范,要求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本单位醒目位置,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三)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1.核查时间:2021年9月15日下午14:30-14:57
2.核查人员:徐丽香、刘娅娟、李晓钱
3.核查情况:经核查人员实地核查,听取单位业务活动情况介绍,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单位的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单位净资产数、从业人数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单位没有受奖惩、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情况等与实际情况一致;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真实,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原有业务没有增减;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本单位醒目位置;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不规范,要求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四)姚安县大河口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核查时间:2021年9月17日下午16:40-17:10
2.核查人员:徐丽香、刘娅娟、李晓钱
3.核查情况:经核查人员实地核查,听取单位业务活动情况介绍,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单位的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单位净资产数、从业人数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单位没有受奖惩、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情况等与实际情况一致;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真实,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本单位醒目位置,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规范。
(五)姚安县左门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1.核查时间:2021年9月24日下午16:00-16:30
2.核查人员:徐丽香、刘娅娟、李晓钱、丁丽梅
3.核查情况:经核查人员实地核查,听取单位业务活动情况介绍,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单位的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单位净资产数、从业人数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单位没有受奖惩、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真实,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于本单位醒目位置,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不规范,要求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本单位醒目位置,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六)姚安县前场中心卫生院
1.核查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9:50-10:20
2.核查人员:徐丽香、刘娅娟、李晓钱、丁丽梅
3.核查情况:经核查人员实地核查,听取单位业务活动情况介绍,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单位的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单位净资产数、从业人数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单位没有受奖惩、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真实,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原有业务没有增减;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于本单位醒目位置,要求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本单位醒目位置。
(七)姚安县水土保持技术监测服务站
1.核查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8:00-8:30
2.核查人员:徐丽香、刘娅娟、李晓钱、钱梅燕
3.核查情况:经核查人员实地核查,听取单位业务活动情况介绍,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单位的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单位净资产数、从业人数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单位没有受奖惩、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真实,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原有业务没有增减;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本单位醒目位置,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规范。
二、有关要求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何意见建议,请向姚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中共姚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府前街18号,联系电话:0878-5717756。
中共姚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