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姚安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医保服务协议中止超过180日,未申请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的,协议自动终止。现对云南妙谷药业有限公司养心堂大药房十一店作出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决定,公示如下:
零售药店名称 |
医保编码 |
地址 |
备注 |
云南妙谷药业有限公司 养心堂大药房十一店 |
P53232500249 |
姚安县栋川镇蛉荷大道(融合新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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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