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楚雄彝族火把节将至,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姚安县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价格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应依法诚信经营,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有下列违法行为:
1.价格欺诈: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标高结、使用欺骗性价格标识等误导消费者。
2.哄抬物价: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提高生活必需品或节日商品价格。
3.串通涨价: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协同行为操纵市场价格。
4.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所有商品和服务必须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重点行业价格行为规范
1.旅游相关行业
景区景点:门票及景区内交通服务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不得擅自涨价;餐饮、住宿、购物等须明码标价,杜绝“天价菜”“阴阳菜单”。
宾馆酒店:客房价格需提前公示,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价外加价或临时大幅涨价。
餐饮服务:合理定价食材和菜品,不得强制消费或设置最低消费。
旅游购物场所:禁止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或销售质价不符商品。
2.生活必需品
粮、油、肉、蛋、蔬菜等民生商品须保持价格稳定,不得借节日之机牟取暴利。
3.交通运输
出租车、网约车、旅游包车须按计价器收费,不得拒载、议价或乱收费。
停车场须公示收费标准,严禁擅自提价。
三、法律责任与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各经营者应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共同维护姚安县良好的旅游形象和市场环境。
四、社会监督与维权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快速核查、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