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6号
(总第569号)
(2024年4月1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姚安县审计局于2023年9月13日至11月17日,对姚安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项目经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安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姚政复〔2022〕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大于1.95万亩,使之成为优质粮食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926.6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720.2万元,独立费用121.2万元,预备费85.24万元。资金筹措: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755万元,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171.64万元。项目分四个标段进行建设,一标段在前场境内,二标段在光禄镇境内,三标段在大河口乡、官屯镇巴拉鲊村委会境内,四标段在大河口乡境内。项目于2022年4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25日竣工。
项目由平顶山市交通勘察设计院进行设计,由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通过公开招标,一标段由云南晟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4 423 517.21元,工程地点在姚安县前场镇;二标段由宣威市通宇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4 151 393.22元,工程地点在姚安县光禄镇;三标段由云南立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3 976 688.52元,工程地点在姚安县官屯镇、大河口乡;四标段由云南皓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3 832 590.17元,工程地点在姚安县官屯镇、大河口乡。由四川泰兴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理。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竣工结算等手续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工程签证齐全,会计资料和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情况,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19 710.44元
(二)项目资金结余964 281.8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3年12月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以上(一)多计工程价款119 710.44元问题,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应当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二)项目资金结余964 281.88元问题,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应当将以上结余资金964 281.88元指标额度归还县财政。
对以上问题要求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函告姚安县审计局。
(二)审计建议: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严格按工程档案要求立卷归档。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审计公告时止,上述审计发现问题,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已全部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对(一)多计工程价款119 710.44元问题,已按审计审定造价调减工程投资并拨付工程尾款。对(二)项目资金结余 964 281.88元,财政已按审定投资收回指标额度,县农业农村局并采纳了上述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