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4号
(总第567号)
(2024年4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姚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至12月,对姚安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和县人民医院绿化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姚安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姚安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经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姚安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姚发改社会〔2020〕16号)和《关于新建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姚发改〔2020〕41号)立项。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3129.2平方米,其中:一层为感染性疾病门诊,二、三层为病房及功能用房,四层为痰结核菌实验室、PCR实验室,屋顶层为电梯机房和楼梯间;项目估算总投资1375万元;建设起止年限为2020年至2021年。
审计结果表明,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程序,项目采取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到位;财务收支手续完备,会计资料完整、规范;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情况及财务状况。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存在多计工程投资和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投资1625012.31元
(二)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责成县人民医院依法对多计的工程价款1625012.31元进行整改;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责成姚安县人民医院按照相关规定时限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一)进一步提高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和投资政策的学习,熟练掌握投资政策和投资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合同管理,进一步提高合同审查能力,避免因合同审查不严导致出现损失或与相关规定相冲突;加强规划管控,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损失浪费。(二)加强招标管理,规范招标行为。积极落实建筑工程总承包制相关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严禁将项目化整为零、拆分招标选取承建单位。(三)加强项目竣工决算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加快项目工程结算,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四)加强工程资料档案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工程资料立卷归档工作,及时办理竣工备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姚安县人民医院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于2024年3月12日已按规定完成备案;同时采纳了审计建议,加强医院内部相关人员对建设项目政策、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管理和核算,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程资料立卷归档工作。
姚安县人民医院绿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县人民医院绿化工程,属县人民医院搬迁新建项目的子项目,于2012年经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2017年7月县医院竣工投入使用。2015年1月,经县卫生局同意县医院将医院搬迁建设项目绿化工程采用垫资方式实施;2015年3月,县医院与云南金实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实力”)签订《姚安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绿化工程项目垫资建设合作协议》,约定建设规模为新区院内绿化建设,概算总投资550万元。该工程于2017年开始实施,于2019年4月24日完成初步验收,2020年5月20日完成竣工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县人民医院积极推动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为改善和提高医院搬迁后就医环境、医院美化亮化绿化,主动向县卫生健康局请示汇报,积极推动绿化工程建设,但在该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多计工程投资、多付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投资553373.38元。
(二)多支付工程款291557.2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多计工程投资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责成县人民医院依法对多计的工程投资553373.38元进行整改;多支付工程款291557.26元的问题,责成县人民医院追回。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一)进一步提高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和投资政策的学习,熟练掌握投资政策和投资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合同管理,进一步提高合同审查能力,避免因合同审查不严导致出现损失或与相关规定相冲突。(二)加强项目资金和项目竣工决算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拨付和使用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快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三)加强工程资料档案管理。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工程资料立卷归档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姚安县人民医院对多计工程投资553373.38元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对多支付工程款291557.26元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已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民事调解书;同时采纳了审计建议,加强医院内部相关人员对建设项目政策、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管理和核算,进一步完善工程资料立卷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