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4号
(总第556号)
(2023年7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姚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21日起,对姚安县光禄镇草海村委会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姚安县光禄镇草海村委会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新建有机蔬菜产业园1个,核心区占地面积650亩。其中,有机蔬菜大棚335.2亩,露天种植314.8亩。项目于2019年9月10日开工。项目经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光禄镇草海村委会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姚政复〔2019〕30号)批准实施。项目云南泓振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由云南省农牧工程设计研究院进行设计,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2020年1月14日建设单位组织对姚安县光禄镇草海村委会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同意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竣工结算等手续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工程签证齐全,会计资料和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情况,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204 518.0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责令姚安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并将整改情况报我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建议: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范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建议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在以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询价采购程序和设计标准进行采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已整改了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同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