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0号
(总第552号)
(2023年7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姚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2月14日起,对我县2019年至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此次审计调查主要对姚安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至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前期经费、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窄路基路面加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梅葛海环海旅游公路、小草桥危改、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面、新建老木多桥)、农村公路养护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姚安县2019年至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履行了建设管理程序,基本执行了建设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会计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情况,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显著。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配套资金不到位,州级少配套160.72万元,县级少配套520.8万元,合计少配套681.52万元。
⒉光禄镇扩大养护资金使用范围,光禄镇交通运输管理站在公路养护资金中列支镇政府大院卫生清理费6000元。
3.光禄古镇旅游景区连接线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局未严格执行用地预审等相关规定。
4.公路养护资金结余过大,未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5.规划项目落实差距较大。
6.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4633.6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1.配套资金不到位,责成姚安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向各级争取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2.光禄镇扩大养护资金使用范围,责成姚安县光禄镇交通运输管理站归还原资金渠道。在以后工作中加强对农村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或者挪用;3.光禄古镇旅游景区连接线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局未严格执行用地预审等相关规定,责成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加快项目用地审批工作,在以后项目建设中加强规划工作并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程序;4.公路养护资金结余过大,未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责成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加大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统筹使用好养护资金,不断完善资金监管和激励制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规划项目落实差距较大,责成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应及时对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评价工作,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提出规划调整或修改的意见,提高规划的实施效果;6.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4633.69万元,责成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应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制定还款计划,逐步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建议:
(一)建议不断完善资金监管和激励制度,努力提高养护资金使用效益。
(二)积极筹措资金,按实施方案要求,多方筹措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加强农村养护资金的监管,做到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或者挪用。不断完善资金监管和激励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积极与各单位部门对接,督促各单位加快项目进度,促进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项目招标时,在合理划分标段的同时,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已整改了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同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