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25号
总第539号
姚安县审计局关于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22年12月2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姚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月10日至1月29日,对姚安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应急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应急局属县人民政府直属主管的工作部门。主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应急管理等业务工作。
2021年,县财政局下达县应急局预算总额为532.22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412.83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19.39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22.43%,当年预算按要求向社会公开1次。部门决算反映:2021年总收入538.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2.22万元(基本支出拨款424.55万元、项目支出拨款 万107.67元)、其他收入6万元。总支出56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55万元,项目支出142.37万元、其他资金支出6万元。上年资金结转结余108.62万元,当年结转和结余56.40万元,年末资金结转结余56.4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应急局2021年初按县财政局要求和标准编制了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年末按要求编制上报了部门决算,在预算执行中能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工作中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有关的规定,注重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不断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水平和效益。但通过审计也发现,县应急局还存在财政专项资金结转结余未上缴财政、“三公”经费不降反增、非税收入(利息)未上缴县财政、超标准发放工会活动奖励、无合同结算支付工程价款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专项资金结转结余未上缴财政113 110.52元
2、“三公”经费不降反增
3、非税收入(利息)未上缴财政1 462.89元
4、超标准发放工会活动奖励
5、无合同结算支付工程价款
6、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1.审计处理处罚情况: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2年3月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1)财政专项资金结转结余未上缴财政113 110.52元、责令应急局上缴县财政;(2)“三公”经费不降反增、责令县应急局在以后年度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中要加强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管理,实现费用的零增长。(3)非税收入(利息)未上缴财政1 462.89元、责令应急局上缴县财政;(4)、超标准发放工会活动奖励,责令县应急管理局收回多发的奖品金额;(5)、无合同结算支付工程价款,责成县应急局认真整改、完善相关合同手续;(6)会计核算不规范、要求今后县应急局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设置进行会计科目核算。
2审计建议。
根据审计情况,姚安县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单位会计核算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经费报销,确保会计信息准确、全面地反映单位的经济业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已对审计报告提出来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执行了审计报告,截止审计公告时止,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