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扶请〔2018〕29号
关于请求批复2018年度第三批财 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请示
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姚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姚安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姚安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省级统 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8〕3号)、《楚雄州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8〕115号)、楚财企〔2018〕44号文件精神和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纪要决定,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针对上级下达我县的2018年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295.38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省级供销改革与发展资金12万元,州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64万元,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结合《姚安县精准脱贫攻坚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县级“项目库”清单,从项目库中筛选提出了2018年第三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现将方案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71.38万元(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295.38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省级供销改革与发展资金12万元,州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64万元),具体安排方案如下:
1.安排县财政局“一事一议”和“四位一体”项目514万元,其中:追加姚安县2018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州级配套资金64万元(该项目已在第一批整合项目中),追加光禄镇2017年度光禄社区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250万元,适中乡适中村委会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200万元。
2.安排县扶贫办扶贫小额信贷2018年度风险金60万元。
3.安排县农业局贫困劳动力产业技术培训7.2万元。
4.安排3个乡镇集中安置点项目前期工作263.82万元,其中:前场镇174.60万元(新街村委会凉桥村集中安置点项目前期工作53.69万元,石河旧村集中安置点项目前期工作120.91万元);官屯镇56.92万元(连厂村韩家集中安置点项目前期工作29.42万元,葡萄村委会集中安置点项目前期工作27.50万元);适中乡适中长田集中安置点项目前期工作32.30万元。
5.安排县住建局2017年脱贫退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14.36万元。
6.安排大河口乡大河口村委会彭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00万元。
7.安排县供销合作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项目12万元,用于左门乡打造线下农副产品生产或加工基地1个资金2万元,建设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1个资金3万元,各乡镇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资金3万元,栋川镇新发展农副产品销售企业1个资金4万元进行生产销售用房改扩建及装饰装修设施设备采购以实物方式参股。
二、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将以上项目资金分别切块到部门或乡镇,由部门或乡镇承担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完成本批次涉农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项目质量达标、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要求,各责任部门和乡镇要及时做好项目资金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各责任部门和乡镇要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查修改完善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
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报账制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严禁挪用和改变用途,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建成。
六、整合方案批复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各责任部门和乡镇要及时完善投资计划、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项目经批复后,不得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及建设地点。
七、在本批次整合方案批复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公示照片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办公室(县财政局),并按时上报整合项目进度。
当否,请示。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
姚安县农业局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