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批复2018年度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请示
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姚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姚安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姚安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8〕1号)、《楚雄州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8〕105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州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楚财农发〔2018〕4号)文件精神,县扶贫办、发改局、财政局、民宗局针对上级下达我县的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952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8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2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州级配套123万元,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结合《姚安县精准脱贫攻坚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县级“项目库”清单,从项目库中筛选提出了2018年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现将方案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7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80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72万元,农业综合项目州级配套资金123万元)。具体安排方案如下:
县扶贫办690万元(其中:扶贫小额信贷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贴息资金620万元,2018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费70万元);县教育局中等职业教育救助资助(雨露计划)40万元;县民宗局37万元(其中:前场镇新民村委会咀子村道路桥2座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22万元,前场镇新村村委会大平地民族文化活动场所建设15万元);农业局产业项目发展资金105万元(栋川镇清河村委会绿色蔬菜试验示范及选育、繁种大棚建设(二期)105万元,建立资产收益机制,受益户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水务局修复左门乡仰拉村委会引水沟渠资金80万元;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23万元。
二、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将以上项目资金分别切块到部门或乡镇,由部门或乡镇承担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完成本批次涉农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项目质量达标、资金安全、使用高效。
三、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要求,各责任部门和乡镇要及时做好项目资金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各责任部门和乡镇要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查修改完善后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
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报账制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严禁挪用和改变用途,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建成。
六、整合方案批复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各责任部门和乡镇要及时完善投资计划、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项目经批复后,不得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及建设地点。
七、在本批次整合方案批复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公示照片,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办公室(县财政局)。
当否,请示。
附件:姚安县2018年度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