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11号)、《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贫开发〔2016〕40号)文件精神。姚安县通过4年脱贫攻坚,对照贫困县摘帽的5项指标开展了自查评估,组织县级检查考核工作组对贫困县摘帽指标综合评价认定,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认为,姚安县各项指标已达到脱贫退出条件,经县脱贫摘帽指挥部第8次会议、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会、十三届县委第25次常委会初审,姚安县已达到脱贫摘帽标准,现予公示(指标完成情况和认定情况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5712240
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