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姚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姚安县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姚安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7〕251号)以及县涉农资金整合联席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在县财政局召开会议精神,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针对上级下达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结合各乡镇上报的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提出了第十批整合方案。现将方案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整合财政涉农扶贫专项资金100万元。具体安排方案如下:
拟安排弥兴镇整乡推进100万元。
二、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将以上项目、资金分别切块到部门和乡镇,由部门或乡镇承担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部门牵头与各乡镇共同完成本批次涉农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资金安全、使用高效。
三、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要求,各责任部门要及时与各乡镇共同做好项目资金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各部门要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查修改完善后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做到专项户、专项账、专项款、专项用,严禁挪用和改变用途,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建成。
五、整合方案批复后,各责任部门和乡镇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完善投资计划、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项目经批复后,不得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及建设地点。
六、在本批次整合方案批复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公示照片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办公室(县财政局)。
当否,请示。
附件:姚安县2017年度第十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表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姚安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23日
姚安县2017年度第十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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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财政局、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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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或村委会名 称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 |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
拟安排资金(万元) |
其中:万元 |
实施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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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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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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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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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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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弥兴镇 |
整乡推进 |
新建 |
弥兴镇 |
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及产业发展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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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弥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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