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要求,我乡(镇)通过入村调查、摸底核算、逐项核查,对村脱贫退出认定内容进行了审核,拟同意村脱贫退出,现予以公示(认定情况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本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878—5847182
适中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