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我县山区半山区面积较大,加之地质环境脆弱,受持续干旱和地震频发等自然因素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导致全县境内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已成为全州地质灾害多发区之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据统计,目前我县境内共有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1个,分布在全县9个乡镇的28个村委会,受威胁农户244户累计达到2228人,其中,威胁学校等人口较多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为了认真做好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机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全县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的紧迫性、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要从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姚安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 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郑建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映鸿 县人武部部长
杨 勇 县发改局局长
马 桑 县财政局局长
张兵太 县安监局局长
董 贵 县农业局局长
包世华 县林业局局长
胡 进 县水务局局长
赵发春 县经信局局长
马 超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银兵 县住建局局长
杞明庚 县教育局局长
张家云 县卫生局局长
刘宝定 县民政局局长
李跃学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盛永昆 县气象局局长
毕耀光 县扶贫办主任
汪光亮 县供销社主任
杨建明 县地震局局长
柴小龙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元开 县供电公司经理
周志宏 县电信公司经理
李雪平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周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雪平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做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资金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制定应急预案和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以正式文件于2013年5月10日前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
在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学校、公路等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各有关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姚安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和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种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公路沿线高陡边坡的排查、监测和险情的处置工作;水务部门要做好病险水利设施排查和山洪灾害预警监测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中、小学校校区和周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以及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气象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防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得到及时处置。
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争取上级更多的支持,逐步对威胁学校等人口较多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有条件的进行搬迁避让,暂时没有条件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因地制宜,采取投工投劳等方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疏通排水,削坡减载、砌挡加固、植树种草等简易治理,改善环境,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程度,以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楚雄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各项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做好防范。国土资源部门,以及住建部门在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建设管理中要严格把关,对于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项目,在没有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情况下,一律不得审批。对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或未认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而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项目,要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治理保证金的收缴工作,确保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矿山企业免缴或缓缴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对未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未缴存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矿山企业,各级各部门不得同意审批,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得办理《采矿许可证》,以及《采矿许可证》的延续、变更和年检手续。
五、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不同的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等媒体,广泛扎实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针对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实际,做好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附件:姚安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5日
附件:
姚安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全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州人民政府发布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和《楚雄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特编制本方案。
一、2012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2年因干旱,降雨量少,且降雨分散,不能形成有效径流,未发生地质灾害和险情,历年以来突出的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主要有:
(一)官屯乡三角村委会上村滑坡
该滑坡体于2000年1月15日大地震时发生变形。2008年5月1日,官屯乡三角上村村民杨义举家中出现贯穿性弧形裂缝。11月1日,滑坡变形进一步发展,处于滑体前缘的杨义举等8户居民的住房不同程度受损。滑坡体长约150m,宽约100m,推测滑坡体厚度8~10m,体积约17万m3,对整个村庄73户约4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威胁。2009年7月9日6.0级地震后,虽然滑坡体监测点未发生位移,但通过省州专家多次到实地查看后认为,该隐患点在汛期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的可能性较大,2009年至2010年期间,已组织搬迁群众46户,2011年搬迁27户,虽然大多数群众都已经搬迁到统规自建点,目前,还有部分群众仍未搬迁至新房居住,2013年仍是监测重点。
(二)大河口乡政府、中学滑坡
大河口乡政府、中学滑坡隐患点位于大河口中心集镇,中心集镇坐落于半山腰斜坡区,因地形较陡,建设过程中对原始地形改造较大,使乡政府及中学多处引发地质灾害,目前造成经济损失约120万元,并对区内1023人,6300万元固定资产形成了直接威胁和危害,险情大且紧急,虽然2012年11月起,已对该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但至今还未竣工,2013年仍是监测重点。
(三)太平镇太平小学滑坡
太平小学滑坡隐患点位于太平镇政府所在地,太平小学依山而建,太平小学滑坡体对太平小学200名师生和40万元固定资产形成直接威胁,险情重大,2013年仍是监测重点。
二、2013年地质灾害需要重点防范的对象、范围
目前,我县境内现有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1个,受威胁农户244户,总人口数2228人。其中,学校等人口较多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18个。2013年全县地质灾害需要重点防范的对象和范围是:
(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8个:
1.栋川镇龙岗村龙岗粮所后山崩塌;
2.光禄镇旧城村新村组山体滑坡;
3.光禄镇梯子村委会结璘山一、二村民小组山体滑坡;
4.光禄镇梯子村委会土窝铺上、下二个村民小组山体滑坡;
5.前场镇新街村委会丫利厂滑坡;
6.太平镇老街村委会白马苴滑坡;
7.太平镇太平小学滑坡;
8.官屯乡官屯村委会后冲村民小组滑坡
9.官屯乡黄泥塘村委会半坡滑坡;
10.官屯乡三角村委会上村一、二组滑坡;
11.大河口乡政府、中学滑坡;
12.大河口乡大白者乐村桃子箐村民小组山体滑坡;
13.适中乡适中村委会外批哩组山体滑坡;
14.适中乡三木村委会治鲊滑坡;
15.适中乡月明村委会香树村民小组山体滑坡;
16.适中乡月明村委会龙湾村滑坡;
17.适中乡菖河村委会马鞍山组山体滑坡;
18.左门乡地索村委会地索坪自家村民小组地裂缝;
(二)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地区:
1.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可能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
2.通村公路建设可能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
三、201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13年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到11月15日。如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长重点防范期,另行通知。
四、2013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范畴,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抓好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二是要继续实施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明确到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领导职责,强化领导责任;三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学校,以及公路等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明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二)加强监测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
一是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队伍的管理。对个别不适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的监测人员,要按《姚安县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以保证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预警、预报各项措施全面到位;二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要采取集中或分散等不同形式,全面组织抓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事前预报”作用,做到能够使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及时发现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一旦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进一步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姚安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认真执行《姚安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姚安县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姚安县地质灾害灾情巡查制度》《姚安县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和《姚安县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要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值班领导,明确值班工作人员,明确值班地点,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信息渠道畅通;二是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在汛期中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巡查,重点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领导挂点联系情况、“两卡”发放情况、监测人员在岗情况,以及各项预警预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地质灾害预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各种方式,组织相关部门在汛期前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要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层层举办培训班,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要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要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测人员基本知识和监测、预警预报水平,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作用;三是要做好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干部群众宣传培训工作。要采取分片或分点等不同方式,召开干部会、群众会、户长会,做好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主动防灾、科学防灾的意识和水平。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当地政府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演练,让当地群众熟悉并掌握防灾避灾的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及避险地点等常识,确保灾情发生时,周围群众能迅速且有序地转移避险,减少人员伤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监测人员的培训、地质灾害隐患点干部群众宣传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化,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培训率要达到100%,每年的培训工作要在汛期前完成。
(五)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进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部署,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所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