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姚安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邮编:675300,电话:0878—5712410)。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组织机构:县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普永进同志提出,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成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平台。年初,县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健全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定、保密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和预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等约束机制,把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畴。各派出所和县局各部门也参照县局做法,制定了本部门的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在线解答、12345政府热线管理、政务舆情管理、网站信息管理、公开事项、公开信息审核的人员和职责。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研究部署:2020年我局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3次,主要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事宜。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培训2次。
3.经费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工作经费,有效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丰富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腾讯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关注民意民生,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和网络舆情信息,适当发布政务信息。今年以来,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平台,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主动公开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今年以来,全县共举办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破案会战”、向人民报告工作等主题活动会8场次。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标准、规范、专业,参照省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包括《姚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姚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姚安县公安局政策解读及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工作制度》《姚安县公安局12345政府热线管理制度》《姚安县公安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姚安县公安机关网站信息管理制度》《姚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姚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姚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九个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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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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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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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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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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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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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8 |
-3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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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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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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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015 |
-88 |
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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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48 |
-10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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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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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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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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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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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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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 |
395159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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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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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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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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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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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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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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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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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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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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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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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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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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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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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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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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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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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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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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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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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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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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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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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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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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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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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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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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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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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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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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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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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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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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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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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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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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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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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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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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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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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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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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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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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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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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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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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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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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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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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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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和及时;
2.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3.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4.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渠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2.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以来,2020年度姚安县公安局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20条,主动公开信息3000余条,依托“云南公安”、“楚雄警方”、“姚安警方”等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今日头条公开信息2800余条。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部门相关工作文件、2020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重点领域信息、公示公告、部门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根据上级要求,县级部门不再解读上级文件,因我局无印发政策性文件,故无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保障机构、健全制度,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指南,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20年全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12345”政府热线管理
规范受理和处置“12345政府热线平台转办件”,2020年,我局接到“12345”政府热线交办件共5件。接件后,我局及时按照规范在《姚安县公安局2020年度12345政府热线受理台账》上统一做了登记,并按照时限要求和回复办理程序对来电群众进行了回复,同时将信访件回复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均交到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不存在超时办结和因办理质量低被退回重新办理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姚安县公安局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