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标准体系的通知》要求,现将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何疑问,请与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联系电话:0878-5711516)。
2020年,姚安县人社局按照省、州、县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并指定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我局网上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并熟练掌握网上更新维护操作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每月对网上公开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2020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2次,政务公开培训班1次,研究学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事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局班子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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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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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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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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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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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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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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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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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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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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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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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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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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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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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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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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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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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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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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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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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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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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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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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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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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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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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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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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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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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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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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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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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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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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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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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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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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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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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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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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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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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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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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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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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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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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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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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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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一)我局从事信息公开的不是专职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维护更新上存在更新维护操作不熟练,上传内容不完整、信息量不够丰富等问题。
(二)存在政务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对发布信息中存在格式、错字等情况,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局信息撰写人员工作水平,并严格要求信息发布人员加强发布审核,有效防范格式错误、错字等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在局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全局工作文件;结合局政务公开栏实体,对法律法规、财务信息及重点工作进行公示公开;依托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一是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二是将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四是将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通过收集整理后进行公开;五是认真公开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六是对重要工作进行公开;七是对本部门工作动态信息进行公开。2020年,通过梳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其中在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保障机构、健全制度,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20年1至12月,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建设情况
为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服务于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我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参照省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姚安县人社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包括《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密审查制度》《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度我局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以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