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事项类别:行政监督与管理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事项描述:本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主体:姚安县税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1.在税务机关网站或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2.在本级税务机关微信等其他载体公开。
公开时限:每年3月31日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