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姚安县信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升部门形象,提高办事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我局2016年度工作实际,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机构设立、人员配备情况。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做实做好,在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基础上,我局配备了1名信息发布员,并落实了办公场地(局办公室)和设备(电脑一台)。二是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保障情况。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抓实抓牢,根据需要划拨工作经费。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情况。结合我局实际,在局网站上宣传了局工作职责职能、相关法律政策等内容,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等。我局在单位贴公示栏公开《信访条例》《信访指南》及县处级领导接访信息、并向前来咨询政策的群众发放《信访工作宣传册》。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布了姚安县信访局部门决算信息表、“三公”经费预算等。四是本单位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统计。本局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有《信访条例》《信访指南》等,不予公开的信息有涉密文件材料、信访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敏感信息材料和信访人的相关信息等。
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2016年度,我局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从公开的数量及质量;由于我局不属具体执法部门,在信息公开上有较大的特殊性,如信息公开不当,就有可能会涉及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因此,从数量和质量上严格管理,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与本单位有关的大量信息不能立即发布,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信息发布方式和内容;二是由于我单位人少事多,对网上信息的公布存在迟缓不更新、不及时、不全面,操作不熟练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政务公开组织机构的作用,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强化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我局的年度工作重要议程。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高效便捷、勤政廉政”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准突破口,用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问题,把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地推进。四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形成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规范运作程序,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6年1月3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姚安县信访局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杨志祥 审核人:魏红 填报人:张丽芬 | ||
联系电话:5721861 填报日期:2016年1月3日 |